鲁 泰A: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1-31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淄博鲁诚纺织投
资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向本公司及有关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
毛巾、袜子、油品、纸管、日用百货等,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鲁泰(越南)、控股子公司淄博鲁丰织染有限
公司提供纺织品化学助剂等产品,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和淄博鑫胜热电有
限公司提供中水及污水处理服务,山东诚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提供天然气,公司租赁淄博鲁
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向
公司购买纱线、电、自来水、暖气等,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
公司购买面料、纱线、服饰、班中餐等,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向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电力的关联交易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鲁泰公司已事前向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征求意见,本人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为鲁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中发生的关联
交易,定价及支付方式合理,不会损害鲁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
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鲁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鲁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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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3)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董事刘子斌、王
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依法进行了回避 。
(4)鲁泰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规定。
(5)上述关联交易是鲁泰公司生产中正常发生的日常交易,不
存在损害鲁泰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徐建军 赵 耀
毕秀丽 潘爱玲
王新宇
201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