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02-23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周志济为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周志济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对前述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鲁泰纺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独立
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鲁泰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徐建军 赵 耀
毕秀丽 潘爱玲
王新宇
2019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