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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 泰A: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19-05-16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是经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到期,应进行换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董事、独立
董事任期、提名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解了毕秀丽女
士、周志济先生、潘爱玲女士、王新宇先生、曲冬梅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提名毕秀丽女士、周志济先生、潘爱玲女士、王新宇先
生、曲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毕秀丽女士、
 周志济先生、潘爱玲女士、王新宇先生、曲冬梅女士符合如下条件: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
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
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
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
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
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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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
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
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
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
事会会议的情形。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
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
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
形。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名委员会确认被提名人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
独立性的关系,五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结业证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提名毕秀丽女士、周志济先生、潘爱玲女士、王新宇先生、曲冬梅女士为本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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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股东会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



     附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毕秀丽:女,1967 年出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香港李伟斌律师行中国法律顾问,主要执业领域为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私募融资、
风险投资等。工作经历:历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 年 1 月至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19 年 5 月 15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周志济,男,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山东
金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工作经历:历任山东山东省财政厅干部,山东会计师事务所部
门主任,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山东英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经理,山东金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山东金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不存在深交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19 年 5 月 15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潘爱玲:女,1965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博士后,现为山东大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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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科带头人,山东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
计师非执业会员,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台湾东吴大
学客座教授,美国康涅狄格大学访问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
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首席专家兼
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山
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19 年 5 月 15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王新宇:男,196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山东分所所长。
工作经历:曾任教于济南职业学院,后历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山东分所副总经理,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高级合伙人、山东分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截止 2019 年 5 月 15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曲冬梅:女,1969 年出生,经济法学博士。现任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民
商法硕士导师、欧美同学会理事。现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济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拥有美国伊利诺伊州保险经纪人执照。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19 年 5 月 15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