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2021年一季度相关交易业务,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符合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操作过程合法、合规。公司衍生品交易是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投资,有利于规避人民
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周志济 潘爱玲
王新宇 曲冬梅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