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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 泰A: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6 月 7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428.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1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50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泰纺织”)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5、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7 日为授予日,除 5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授予 797 名激励对象 2,588.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审议情况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2428.50 万股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750 名
    4、首次授予价格:3.3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具体明细见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公司股本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总   总额的比例
                                         (万股)    数的比例(%)      (%)
       张洪梅       董事、总会计师         30            0.9750          0.0350
       王家宾             副总裁           30            0.9750          0.0350
       张战旗             副总裁           30            0.9750          0.0350
       张克明           高管、董秘         20            0.6500          0.0233
       于守政              高管            20            0.6500          0.0233
       商成钢              高管            20            0.6500          0.0233
       李文继              高管            20            0.6500          0.0233
       张 威               高管            20            0.6500          0.0233
       杜立新              高管            20            0.6500          0.0233
       郭 恒               高管            20            0.6500          0.0233
       傅冠男              高管            20            0.6500          0.023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739 人)      2,178.50       70.7995          2.5386
                 合计                    2,428.50         100            2.8300
注:1.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算。
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
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
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
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
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关于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 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 802 人调整为 750 人;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3245.00 万股调整为
3077.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596.50 万股调整为 2428.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亦与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相关内容一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
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 年 5 月 3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287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贵公司新增
注册 资本 (股 本) 合 计人 民币 24,298,267.00 元,其中 可转 债转 股出 资人 民币
13,267.00 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 24,285,000.00 元。750 名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实际缴纳新增股本人民币 24,285,000.00 元,公司收到的 750 名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缴纳的上述资金 80,383,350.00 元,超出本次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后的金
额 56,098,350.00 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
资本人民币 858,121,541.00 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858,121,541.00 元,已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9]37010001 号验资报告。截
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882,419,808.00 元,股本
882,419,808.00 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7 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新增股份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069,325         13.88%     24,285,000   143,354,325    16.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9,065,483     86.12%            0         739,065,483    83.75%

         总计         858,134,808     100.00%        2,428,500    882,419,808   100.00%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882,419,808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1 元/股。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58,134,808 股增加至
882,419,808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淄博鲁诚纺织投资
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子斌、刘德铭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前的 16.36%、0.02%,变更至 16.31%、0.0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

       十一、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
第 371C000287 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