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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 泰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相关交易业务,发表如下

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鲁泰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衍生品

交易,符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操作过程合法、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规。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为

主的衍生品交易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

制,落实止损处理和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相对可控,有利于提高

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其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80,000股,回购价格为3.2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合法

有效;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并对上述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周志济                                    潘爱玲




王新宇                                    曲冬梅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