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武锅B:重大诉讼、仲裁公告2009-12-15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09-033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收到案号为(2009)郑仲案字第(295)号、第(314)号的郑
州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
司将此次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或仲裁受理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原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被告: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
该案于2009 年10 月14 日由郑州仲裁委员会受理。
案件二
原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被告:河南中迈永安电力有限公司
该案于2009 年10 月27 日由郑州仲裁委员会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2003 年5 月11 日,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2
×135MW 火电机组锅炉合同》,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
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交付了两台锅炉设备,但该公司拖欠本公司合同款共计
958 万元。本公司曾多次发出催款通知,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款项,但都未得到
任何回应。2009 年9 月30 日,本公司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仲
裁委员会裁决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合同款共计958 万元,违约金
及利息共计984.8 万元,并向仲裁委提交了合同、催款通知及回复等相关证据。
案件二:2003 年6 月26 日,河南中迈永安电力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12
×410t/h 高温高压煤粉锅炉买卖合同》,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本公司按照合
同约定向河南中迈永安电力有限公司交付了整台锅炉设备,但该公司拖欠本公司
合同款共计1432.5 万元,本公司曾多次发出催款通知,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款
项,但都未得到任何回应。2009 年10 月22 日,本公司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河南中迈永安电力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合同款共
计1432.5 万元,承担违约金及利息共计664.36 万元,并向仲裁委提交了合同、
还款备忘录等相关证据。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两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无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及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三门峡惠能”与“河南中迈”的仲裁案已立案,公司现已发生的费用共减
少本期利润21.4 万元,预计期后利润还将减少166.39 万元。
六、备查文件
郑州仲裁委员会第(295)号、第(314)号受理通知书。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