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武锅B: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0-03-29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 武锅 B 公告编号:2010-013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 公司预计2010 年签订合同的总金额受制于关联方在国外市场获得订单量的
情况;
● 公司与关联方销售锅炉组件的交货期并非能在当年完工。
根据深交所新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公司2010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
司关于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二、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在2009 年年度报告的全文中已详细披露,其
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10,217.50 万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34,940 万元减
少24,722.50 万元。其原因是:由于本公司搬迁期间业务量减少,锅炉相关配套产品
均有所减少,与关联方交易量也有所减少。
三 、预计公司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
易类别
按产品或
劳务等进
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签订合
同的总金额
(万元)
占同类
交易的
比例
去年的总
金 额
(万元)
采购材料 采购材料
阿尔斯通有限公司(捷
克)ALSTOM s.r.o 878.70 0.18% 0.00
销售锅炉
组件及采
购材料
销售锅炉
组件及采
购材料
阿尔斯通电力锅炉建
造公司(法国)
ALSTOMPower Systems
SA. Etablissements
Boilers
10,075.80 0.90% 312.392
销售锅炉
组件及采
购材料
销售锅炉
组件及采
购材料
阿尔斯通电站锅炉公
司(德国)
ALSTOM Power System
GmbH
214,939.00 19.09% 0.00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阿尔斯通(瑞士)股份
有限公司
ALSTOM(Switzerland)
Ltd.
2,940.00 59.57% 263.37
股东贷款 贷款利息 12,000.00 85.71% 6,361.13
技术服务
IT 技
术服务
阿尔斯通(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
ALSTOM(China)
Investment Co., Ltd.
600.00 37.50% 0.00
销售锅炉
组件
销售锅炉
组件
阿尔斯通(武汉)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
ALSTOM(Wuhan)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 Ltd.
200.00 0.03% 21.32
销售锅炉
本体、组
件、采购
辅助设备
及技术服
务
销售锅炉
本体、组
件、采购辅
助设备及
技术服务
阿尔斯通电力公司(美
国)
ALSTOM Power Inc.
231,087.00 20.53% 888.35
销售锅炉
组件
销售锅炉
组件
阿尔斯通电力汽轮机
公司
ALSTOM Power
Turbomachines
5,000.00 0.77% 0.00
销售锅炉
组件
销售锅炉
组件
阿尔斯通印度项目有
限公司
ALSTOM Projects
India Ltd.
1,505.60 0.23% 16.26
采购锅炉
组件
采购锅炉
组件
阿尔斯通技术服务(上
海)有限公司
ALSTOM Technical
Services (Shanghai)
Co., Ltd.
5,500.00 11.54% 259.70
销售锅炉
组件
销售锅炉
组件
阿尔斯通四洲电力设
备(青岛)有限公司
ALSTOM Sizhou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Qingdao)
Co. Ltd.
600.00 9.25% 0.003
产品运输
服务费
产品运输
服务费
武汉锅炉集团运通有
限责任公司
Wuhan Boiler Group
Yuntong Company
Limited
1,690.00 86.26% 1,787.71
技术转让
费
技术转
让费
阿尔斯通技术公司(瑞
士)
ALSTOM Technology
Ltd (Switzerland)
6,930.00 100% 307.27
合计金额 543,446.10 10,217.50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阿尔斯通有限公司(捷克)
法定代表人:BRZEZINA Petr
成立日期:1993 年3 月9 日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陆仟陆佰柒拾陆万叁仟捷克克朗整
经营范围:电力和交通行业。
地 址:捷克共和国,布尔诺市奥勒姆卡大街7/9 号,65666
(2)阿尔斯通电力锅炉建造公司(法国)
法定代表人:SALOMEZ Gérard
成立日期:1992 年11 月16 日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肆拾柒万陆仟柒佰贰拾陆欧元整
经营范围:热能和核能电站的设计和总承包。
地 址:法国,勒瓦卢瓦-佩雷市,安德烈马尔罗大街3 号,米歇尔盖2,92300
(3)阿尔斯通电站锅炉公司(德国)
法定代表人:安雅·汉姆
成立日期:1921 年3 月8 日
注册资本:叁仟肆佰贰拾万陆仟欧元整
经营范围:循环硫化床锅炉, 超临界/亚临界锅炉,煤粉炉,锅炉翻新。
地 址:德国巴登—符腾堡州,曼海姆市奥斯伯格大街22 号,683094
(4)阿尔斯通(瑞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ARR Keith David
成立日期:1990 年1 月10 日
注册资本:壹亿零壹佰万瑞士法郎整
经营范围:提供电力生产领域的各项服务。
地 址:瑞士巴登布朗..勃法瑞大街7 号,5401
(5)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laude BURCKBUCHLER(布尔布勒)
成立日期:1999 年1 月26 日
注册资本:陆仟零玖拾陆万肆仟肆佰美元整
经营范围:在中国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工业、基础设施和能源领域进行投资
并提供相关服务。
地 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乾坤大厦五层
(6)阿尔斯通(武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laude BURCKBUCHLER
成立日期:1997 年2 月13 日
注册资本:壹仟叁佰万元人民币整
经营范围:提供能源、环保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商务咨询和服务;从事电力项目
工程承包、工程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进出口、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资料翻译
和文件服务、质保质检、工厂监造、现场调试等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
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螃蟹甲友谊大道特1 号广达大厦(广达科技园)
(7)阿尔斯通电力公司(美国)
法定代表人:GAUTHIER Pierre
成立日期:1999 年6 月8 日
注册资本:壹佰万美元整
经营范围:在相关法律允许范围内,公司可从事的所有的经营和管理活动。
地 址:美国康涅狄格州温莎黛黑尔路2000 号,06095
(8)阿尔斯通电力汽轮机公司5
法定代表人:BONGUET Patrick
成立日期:1992 年11 月16 日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玖拾捌万肆仟叁佰肆拾捌欧元整
经营范围:蒸汽发电站、大型核电站及相关领域。
地 址:法国贝尔福榭纳大街3 号,90018
(9)阿尔斯通印度项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SHARMA Sunand
成立日期:1992 年9 月2 日
注册资本:陆亿柒仟零贰拾肆万壹仟柒佰肆拾印度卢比整
经营范围:提供与经营、组织、管理相关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
地 址:印度孟买丘吉门马哈什卡夫路外航运十字路1 号,国际大厦5 楼16
号,400020
(10)阿尔斯通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laude BURCKBUCHLER
成立日期:2000 年10 月12 日
注册资本:壹佰万美元
经营范围:用于电厂项目、输配电项目、机电项目、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
目的设备和有关零部件的仓储(除危险品)、采购、分拨、组装及与上述项目
相关的技术支持、环境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技术培训、工程服务、
维护、售后服务。国际贸易、保税区贸易和区内贸易代理;锅炉、机器和机
械器具及其零部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车辆零部件、铁道及电车轨
道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和售后服务、咨询服务及其
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地 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杨高北路2001 号第一层3-1,2 部位
(11)阿尔斯通四洲电力设备(青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laude BURCKBUCHLER
成立日期:1998 年3 月11 日
注册资本:肆拾万元美元整6
经营范围:生产电站锅炉及工业锅炉灰渣处理设备、铸造、输煤设备、一、
二类压力容器设备、水处理设备及煤粉分离设备、承揽环境工程、环保产品
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相关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
营)。
地址:青岛胶州市兰州东路568 号
(12)武汉锅炉集团运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堂
成立日期:1997 年9 月12 日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运输;铁路专用线货物承运到达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
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86 号
(13)阿尔斯通技术公司(瑞士)
法定代表人:Guy Chardon(纪晓东)
成立日期: 2003 年6 月27 日
注册资本:壹拾万瑞士法郎整
经营范围:提供知识产权、专利项下的各种服务。
地 址:瑞士巴登布朗巴沃瑞大街7 号, 54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阿尔斯通有限公司(捷克)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2)阿尔斯通电力锅炉建造公司(法国)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3)阿尔斯通电站锅炉公司(德国)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4)阿尔斯通(瑞士)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5)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7
(6)阿尔斯通(武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
规定。
(7)阿尔斯通电力公司(美国)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8)阿尔斯通电力汽轮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
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9)阿尔斯通印度项目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10)阿尔斯通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
规定。
(11)阿尔斯通四洲电力设备(青岛)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
定。
(12)武汉锅炉集团运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参股股东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控
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13)阿尔斯通技术公司(瑞士)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认为:这些公司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
4.预计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关联方公司 预计签订合同的总金额(万元)
阿尔斯通有限公司(捷克)ALSTOM s.r.o 878.70
阿尔斯通电力锅炉建造公司(法国)
ALSTOM Power Systems
S.A Etablissements Boilers
10,075.808
阿尔斯通电站锅炉公司(德国)
Alstom Power System GmbH
214,939.00
阿尔斯通(瑞士)股份有限公司
ALSTOM (Switzerland) Ltd.
2,940.00
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ALSTOM (China) Investment Co., Ltd.
12,600.00
阿尔斯通(武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ALSTOM(Wuha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200.00
阿尔斯通电力公司(美国)
ALSTOM Power Inc.
231,087.00
阿尔斯通电力汽轮机公司
ALSTOM Power Turbomachines
5,000.00
阿尔斯通印度项目有限公司
ALSTOM Projects India Ltd.
1,505.60
阿尔斯通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ALSTOM Technical Services (Shanghai)
Co., Ltd.
5,500.00
阿尔斯通四洲电力设备(青岛)有限公司
ALSTOM Sizhou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Qingdao) Co. Ltd.
600.00
武汉锅炉集团运通有限责任公司
Wuhan Boiler Group Yuntong Company
Limited
1,690.00
阿尔斯通技术公司(瑞士)
ALSTOM Technology Ltd (Switzerland)
6,930.00
合 计 543,446.10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交易。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锅炉的生产与销售,其商品购销本着公平竞争、合理论价的
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购销方进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9
3.说明交易是否公允、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说明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 先生、刘一女士、Guy Chardon ( 纪晓东) 先生、Claude
Burckbuchler(布尔布勒.克鲁德)先生、熊刚先生、向荣伟先生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的标的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的有关标准,故
此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与之签订合同,其结算方式为按合同规定
进行结算。
九、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