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武锅B: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11-08-29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对本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杨雄胜、钱法仁、申卫星意见: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的通知精神,
经我们审慎调查,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
的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也未强制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严格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独立董事杨雄胜、钱法仁、申卫星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采购货物、销售货物中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的情形,也不存
在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它支出的情形。
三、 关于新增 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
认为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是日常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确因公司生产需要,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
没有损害和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且不会损害和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杨雄胜:
1
钱法仁:
申卫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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