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武锅B: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2012-04-27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2-018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准予本公司撤回起诉
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11 武民商初字第 137 号)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终止审理通知书》(案号:DP201102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将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杰仕依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E”)
案件简介:
2011 年 6 月,GSE 以本公司拖欠建筑工程合同款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本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利息等费用共计 3,000 余
万元。2011 年 8 月,本公司以 GSE 违反法律规定将工程转包施工、违反其他合
同相关约定为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GSE 返还本公司工程款
3,000 万元。
上述两案本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2011 年 8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
《大公报》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分别为:2011-023、2011-028。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两案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最终达成和解,本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递交撤诉申请,GSE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终止审理申请,均
获得批准,两案均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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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无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及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终止审理通知书》;
3、《和解协议》。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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