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武锅B:公司章程修正案2012-11-30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原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修正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该修正
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于本次债转股经监管部门批准实施完毕后生效。在本次债转股实
施完毕前,公司现行章程继续有效。如果本次债转股未能实施,公司现行章程亦继续
有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700 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830,333,333 元”。
2、修改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额为 29700 万股,成立时向独
家发起人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7200 万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
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七点九一(57.91%)。”修改为“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
额为 29700 万股,向独家发起人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7200 万
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七点九一(57.91%)。”
3、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股数为 29700 万股,其
中外资法人股 1514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十一(51%),由阿尔斯通(中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 国 有 法 人 股 2053 万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百 分 之 六 点 九 一
(6.91%),由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125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四十二点零九(42.09%)。”修改为“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总股数为 830,333,333 股,其中外资法人股 684,803,33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百
分之八十二点四七(82.47%),由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
205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二点四七(2.47%),由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125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五点零六
(15.06%)。”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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