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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 锅 B: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5-05-14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武锅 B   公告编号:2005-1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13日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珞路58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陈伯虎先生
    6.本次会议于2005年3月2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72,38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04%.
    2.非流通股股东:
    国有法人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72,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
数100%。
    3.外资股股东(流通股B股):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83,7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
数10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与会股东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本年度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91,095,609.36元人民币。拟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7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47元人民币,共计分配利润13,959,000.00元人民币,剩
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修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议案》;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172,3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
中:内资股(国有法人股)同意股份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了《预计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审议关联交易,内资股(国有法人股)股份172,000,000股的股东回避表决。外
资股(流通股B股)同意股份383,7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流通股B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公告刊登在2005年4月
19日的《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周茂荣先生代表三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武汉
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度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了独立董事2004年度
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其他工作。《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度述
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波
    3.法律意见书结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单独持
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没有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
案。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