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武锅B: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6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3-014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发出会
议通知,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 时在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06 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逐项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201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341,156.10元,未分配利润为-1,754,297,302.26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实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现行薪酬体系是按规定决策程序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 2012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人员薪酬数额真实、
1
准确。
六、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环海华事务所”)系经财政部
门批准成立、 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是湖北地区成立最
早、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事务所之一。众环海华事务所目前已取得较为齐全的执业资格,包括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
鉴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98 年至 2012 年一直为公司年度审计单
位,且该事务所在公司 2012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和勤勉的工作精
神,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3 年度的审计
单位,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3 年度的
审计机构,其报酬如下:
审计单位 年度审计报酬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人民币 75 万元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与上述审计机构签
定业务约定书。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会董事经表决一致
审议通过该议案,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以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本议案的标的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的有关标准,
故此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
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关联董事: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
先生、Ian Andrew Johnson 先生、Guy Chardon(纪晓东)先生、Dominique Pouliquen
(濮利康)先生、熊刚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2
行情况及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公
司 2013 年度经营情况,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所涉及
的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
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确因公司生产需要,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
明,没有损害和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2013 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交
易定价原则将继续维持 2012 年的规定,且不会损害和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全文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修订、审议并通过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
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九、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
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通过中国境内银行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委托贷款额度的
议案》;
因本议案的标的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的有关标准,
故此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
3
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关联董事: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
先生、Ian Andrew Johnson 先生、Guy Chardon(纪晓东)先生、Dominique Pouliquen
(濮利康)先生、熊刚先生回避表决。
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1%。基于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为本公司
增加人民币委托贷款额度,基本情况如下:
借 款 人: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贷 款 人: 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增加的额度: 4 亿元人民币(预计 2013 年利息最高不超过 1,420 万元)
贷款总额度:贷款总额度不超过 22 亿元人民币(预计 2013 年利息最高
不超过 11,902.5 万元)
利 率: 人民币委托贷款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下浮 10%”的利率。
期 限: 一年(可展期)
用 途: 流动资金
正式的贷款协议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再行签署。本次交易能为本公司带
来的利益:
1、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基准利率,能为本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成本;
2、本公司在目前的财务条件下,相比当地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能便捷的进行
财务融资。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于 2013 年 4 月 9 日收到了公司欲向控股股东
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增融资价值总额将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的方案。经我们对此融资方案的评议,我们认为实施该方案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
并能为本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成本。我们三名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作为
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中国境内银行从阿尔
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及《贷款意向书》中的关键
问题进行了评议及核查,我们认为实施这个融资方案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并能
为本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成本;并且,这项关联交易是公平的,价格公允,
4
没有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的运作过程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行为的要求。
十一、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日前接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先生、
向荣伟先生的辞呈,因个人工作需要,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先生向公
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向荣伟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
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先生和向荣伟先生的辞呈将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任命新的董事时生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阅,同意增补秦亮先生、姜红女士为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两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将分
别对两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独立董事意见:
◆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
◆提名程序:上述两位候选人是由股东或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选举程序: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两位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同意将增补非独立董事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股东表决权行使制度,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原公
司章程的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八条作了修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武汉锅炉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5
十三、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7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秦 亮先生 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 专业
(研究生),英国达勒姆大学欧盟法专业(研究生)和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本
科)。秦亮先生现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曾先后担任合富集团总裁助
理及法律顾问职务,Pacific Media PLC 中国区法务经理,凯赛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总裁特别助理及法律顾问职务。秦亮先生自 2008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自 2010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秦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 红女士 1967 年 8 月 17 日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毕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曾任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
理部部长。姜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