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武锅B: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9-24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3-036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发
出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9 月 23 日下午 2:30 在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06 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与
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Sé
bastien Thierry Rouge 先生、Anders Maltesen(马迪森)先生、熊刚先生、
秦亮先生、姜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申卫星先生、
唐国平先生、谢获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九名候选人的
简历附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产生前,第五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时方自动卸任。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
将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卫星先生于 2010 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国平先生于 2012 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获宝先生于 2002 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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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S
ébastien Thierry Rouge 先生、Anders Maltesen(马迪森)先生、熊刚先生、
秦亮先生、姜红女士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亦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申卫星先生、唐国平先生、谢获宝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
实绩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任
职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我们同意提名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Sébastien
Thierry Rouge 先生、Anders Maltesen(马迪森)先生、熊刚先生、秦亮先生、
姜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申卫星先生、唐国
平先生、谢获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
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
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
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四、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投资衍生品行为,董事会对原公司章程的第四十九条、第九十
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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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全文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9)。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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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1949年4月7日出生,澳大利亚
籍,香港工程师学会资深会员(HKIE Fellow),电气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硕士。
自1973年7月曾先后在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布朗勃法瑞公司(BBC)、ABB
公司、阿尔斯通电力公司、阿尔斯通输配电公司的发电及输配电业务不同部门
相继担任不同职位,从项目销售经理到高级副总裁,阿海珐输配电(AREVA T&D
SA)中国地区首席代表及区域副总裁,及阿尔斯通电力中国电力总裁,现任阿
尔斯通香港电力总监。杨国威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并任董事长,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Sébastien Thierry Rouge先生:1967年3月8日出生,法国国籍。Sébastien
Thierry Rouge先生1990年毕业于法国高等商学院。1992年加入佛吉亚公司,并
在1992年至1996年先后担任佛吉亚法国公司的控制员和佛吉亚美国子公司的公
司控制员。1997年加入英维思公司,两年中先后在法国和德国担任自动化业务
财务总监。1999年至2002年就职于欧洲Graham包装公司担任控制及信息系统总
监。2002年,Sébastien Thierry Rouge先生加入阿尔斯通交通运输部担任信
号系统财务总监,并在2003年出任财务副总裁。随后担任阿尔斯通交通运输部
欧洲南部地区财务副总裁,并在2005年至2007年主要负责经营性项目,即采购
和项目管理。2007年至2009年担任阿尔斯通电力服务部财务高级副总裁,随后
出任热能系统部财务副总裁。2010年10月被任命为阿尔斯通电力部财务高级副
总裁。自2011年7月至今,Sébastien Thierry Rouge先生担任阿尔斯通热力发
电部财务高级副总裁,负责阿尔斯通热力发电部的全球业务。其本人未持有本
公司股份。
Anders Maltesen(马迪森)先生:1965年8月24日出生,丹麦国籍。自2011
年7月起,马迪森先生在马来西亚阿尔斯通亚太有限公司担任热力服务部东亚地
区副总裁,负责阿尔斯通热力服务部在东亚地区9个国家的全部业务和管理部
门,包括销售、项目管理、工业过程、法律、供应链及其他部门。马迪森先生
自2003年起开始担任阿尔斯通中国水电业务部总经理。之前曾在财务和行政领
域工作超过10年并有17年在中国工作的经历,见证了阿尔斯通1999年至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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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巨大转型和自2003年开始的高速发展。马迪森先生精通丹麦语、英语和德语。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熊刚先生:1957年6月21日出生,加拿大国籍。1988年获加拿大魁北克大学
国立行政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硕士学位,1986年获国际行政管理高级研究班毕业
文凭;1981年获上海的华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现任阿尔斯通(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共事务。熊刚先生于1988年1月至2005年8月供职于
加拿大的魁北克水电公司,担任高级市场推广顾问、中国业务总监和亚洲商务
总监等职,负责在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业务开发和项目管理;2001年至2007
年任美亚电力有限公司北京首席代表,负责政府关系事务及业务发展;加入阿
尔斯通公司之前,熊刚先生就职于美国AEI亚洲有限公司,任中国首席代表和业
务发展总监。熊刚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
秦亮先生:1980年3月7日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
专业(研究生)、英国达勒姆大学欧盟法专业(研究生)和毕业于华东政法大
学民商法专业(本科)。秦亮先生现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曾先
后担任合富集团总裁助理及法律顾问职务,Pacific Media PLC中国区法务经理,
凯赛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及法律顾问职务。秦亮先生自2008年12月
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0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自2013年6月起
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姜红女士:1967年8月17日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毕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曾任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综
合管理部部长。姜红女士自2013年6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申卫星先生:1970年4月24日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
大学卫生法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学
会副秘书长兼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月旦民商法杂志》副总编辑。申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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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先后获得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为北
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德国
科隆大学法学院和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的访问学者。申卫星先生为本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唐国平先生:1964年8月21日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荣获2001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优
秀教学成果三等奖,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财政部部属院校跨世纪学科学术
带头人,2002年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任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博爱
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公司)、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
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谢获宝先生:1967年6月20日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
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荣获2009年度湖北
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兼任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公司)、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公司)、武汉中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谢
获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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