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武锅B: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发表的独立意见2013-10-28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
生品投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2013年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
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开展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
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
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资
金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投资
内部控制制度》。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
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达到保值目的,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
们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独立董事:唐国平、申卫星、谢获宝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