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锅 B于2006年4月17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武锅集团于 2006年4月14日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 购协议》,现将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武锅集团将其拥有的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151,4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1%)转让予 受让人阿尔斯通中国,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29,494,541.00元。 本次国有法人股份转让事宜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商务部等部 委批准后生效,其股份转让完成后,阿尔斯通中国将拥有公司51%的股权,并成为公司绝对控 股股东,武锅集团仍持有公司6.9%的股权。 阿尔斯通中国承诺将依据国家、武汉市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员工工作安排 问题。 协议双方同意过渡期内,双方均不得将武锅B的股份进行质押,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武锅 B的资金和资产。 由于本次收购股份比例超过总股本的30%,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需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核准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