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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武锅B: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14-04-1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武锅股份”)拟将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阿尔斯通中国”)对公司享有的人民币 16.8 亿元的债权转换为公

司 440,944,881 股股份,(下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债转股”)。

    以下签字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方案》及相关

材料后,经审慎分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债转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因此

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方案》予以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

    (2)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债转股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

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债转股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2、公司本次债转股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考虑到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资产现状,公司本次债转股的转股价格具有公允性、合

理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4、本次债转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债转股完成后,公司管理层应持续提高

公司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5、本次债转股构成关联交易。在本次债转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Sébastien Thierry Rouge 先生、Anders Malte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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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迪森先生、熊刚先生、秦亮先生均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债转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债转股完成后,希望阿尔斯通中国为公司发展继续提供各方面的支持。

   7、公司应积极与中小股东就债转股方案进行沟通,争取获得中小股东对该方案的支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债转股的相关安排,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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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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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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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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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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