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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武锅B: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14-04-22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4-03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就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业绩
预告》,并于 2014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业绩快报》,
201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6,634.1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2.72%;实现
利润总额-11,618.44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2,027.1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7.49%。由于 2011 年、2012 年已连续两
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均为负
值。若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净资产继续
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规定,本公司股票将暂
停上市。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2 条规定,若公司 2013 年度
的审计结果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
于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即:201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
所在公司股票停牌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董事会特别
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2014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
份有限公司债转股方案》,并在 2014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作出了如下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2013 年度业绩快报》及《2013 年度财
务报表》,预计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2013 年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预计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3 年年报
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且本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完毕后,预
计公司股票依然将处于暂停上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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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公司 2014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至少需同时达到:(1)期末净资产为正值;(2)净利润及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方能达到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要求。
    3、本方案是武锅股份为避免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做出的重要举措。本方案实施
后,公司净资产将由负值转为正值,净资产将能满足股票恢复上市的要求。
    4、本方案越早实施完毕,由武锅股份对阿尔斯通中国的债务产生的财务费用
将越少,越能有效支持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达到正值,以满足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
    5、若本方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或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则公司难以再通
过其他方式实现 2014 年末净资产由负值转为正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着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若本方案未能在 2014 年上半年实施完毕,相关债务产生的财务费用将对
公司 2014 年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压力,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将
较难达到正值,公司股票依然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本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公司 2014 年相关财务指标未能达到申请恢复上市
的要求,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本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8、本方案尚需取得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市商务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
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9、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武锅股份盈利
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
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武锅股份本方案需要有
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
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路 1 号
   邮     编:430205
    电    话:027-81993700、81994270
    传    真:027-8199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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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
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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