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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武锅B: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04-29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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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武汉锅炉股
份有限公司本部,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的比例皆达到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建
造合同、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
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覆盖了公司的核心业务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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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并重点关注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
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缺陷影响大于

或等于当期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 ;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
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缺陷影响大于或等于当期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的0.5% ,小于当期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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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
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
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
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前年度
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业务性质
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0.5%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
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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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
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长:杨国威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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