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对本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慎调查,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 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严格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采 购货物、销售货物中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 付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成本 和其它支出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唐国平 谢获宝 黎江虹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