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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武锅B: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10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4-079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下午 3:30 在公司 2001 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陈杰先生
辞去公司总经理并新聘陈超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杰先生的辞呈,陈杰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陈杰先生辞职,并对陈杰
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陈杰先生辞职后不再任职于本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决
定聘任陈超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聘任陈超明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审阅了陈超明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后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履行相应总经理职责的
能力和条件。
    2、本次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陈超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任职,与本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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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我们同意聘任
陈超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新聘总经理简历


    陈超明先生   1963年8月30日出生,中国国籍,1983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华
中科技大学前身)电厂热能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1983年陈超明先生加入中南电
力设计院,先后担任机械工程师、主要设计人、机务部副经理和项目经理。1996年
5月,加入三井巴布科克北京代表处,担任技术销售经理。1998年5月,加入三井(斗
山)巴布科克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巴布科克(上海)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其武
汉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陈超明先生加入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出任阿尔斯通集团锅炉业务首席工程师;同年加入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
管理总监。2014年4月,加入阿尔斯通(武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同
时担任阿尔斯通核电业务中国区副总裁。陈超明先生在公司运营管理、国内外能源
项目销售与投标、工程设计与项目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陈超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任职,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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