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锅B: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2007-08-24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提名"人)董事会现就提名汪
海粟先生、钱法仁先生、杨雄胜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
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或误导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