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宜,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 转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允 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文京 李 军 鲁桂华 2020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