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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华包B: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2020-11-28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一、前言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华包”)将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
粤华包(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为提高中小股东参与本
次会议的投票程度,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就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向
除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发展”)、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纸业”)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目标股东”)征集本次
会议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一)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的声明
       1、征集人就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向目标股东征集投票权,并为此而
制作及签署《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
“本报告书”);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为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2、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任何规定
或与之冲突。
       3、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
票权的活动;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4、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会议上按照委托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在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本报告书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表,征集人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
为。
       5、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会的权利,且签署本报告
书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1
    6、本次征集投票权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
及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的决议均已在《证券时
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粤华包 B
    股票代码:200986
    法定代表人:任小平
    董事会秘书:丁国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542.50 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园科洋路 3 号之 7 二楼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号码:0756-8666975
    传真号码:0756-8666922
    公司网址:http://www.fshxp.com
    三、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为本次会议而设立并且仅对本次会议有效。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园科洋
路 3 号会议室


                                                                          2
(三)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
1.00    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
2.00
        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2    换股吸收合并-合并主体

2.03    换股吸收合并-合并方式

2.04    换股吸收合并-合并生效日和合并完成日

2.05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票种类及面值

2.06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发行对象
2.07    换股吸收合并-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2.08    换股吸收合并-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

2.09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的数量

2.10    换股吸收合并-零碎股处理方法

2.11    换股吸收合并-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2.12    换股吸收合并-冠豪高新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2.13    换股吸收合并-粤华包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2.14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的债务处理

2.15    换股吸收合并-员工安置

2.16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

2.17    换股吸收合并-锁定期

2.18    换股吸收合并-过渡期安排
                                                               3
2.19    换股吸收合并-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20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2.21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2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23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2.24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2.25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地点

2.26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
2.27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28    决议有效期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
3.00    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
4.00
        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
7.00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
        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 值报告》的议案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
8.00
        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9.00
        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10.00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1.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4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12.00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
   13.00
             关事宜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会议的投票权征集对象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2 月 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华新发展、
中国纸业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11 日(均为工
作日)每日 9:30-11:30 和 14:00-17:00。
    (三)征集事项
    本次征集投票权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及
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征集对象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同
意意向的投票权,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大
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
    (五)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5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董事会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如系由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
委托书的授权书)。
    2、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
当与其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类别一致,如自然人股东使用身份证开户的,
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自然人股东使用护照开户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如无
法提供与开户时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则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或出入境管理
部门出具的证明该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性文件,该等证明性文件中应明确载明该
股东当前的身份信息与开户时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相关内容);
    (2)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
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或
者委托专人送达或其他可以签收确认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20 年 12 月 11 日 17:00)之前送
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
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的指定地址如下:
    联系人:程光阳
    电话:(0757)83992076
    传真:(0757)83992026
    邮箱:3cgy@chinapaper.com.cn


                                                                        6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园科洋路 3 号之 7 二楼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
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的授
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
或委托专人送达或其他可以签收确认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2)股东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文件;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
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
以外的人。
    (六)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视同委托征集人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委
托投票后,如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通过网络投票,或者
在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征集投票代理委托,
则已做出的投票代理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
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投赞成票。
    4、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
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
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
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
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之盖章页)




                             征集人: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8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作为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
本股东是在对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或“征集人”)征集投票权的相
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董事会行使投票权。本委托书签字人签署本委托书
已履行了本股东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已经得到充分合法授权。本股东未将
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在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17:00)之前,本
股东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董事会后,如本股东亲自或
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网络投票,或者在本次股东大会
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投票代理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
为自动失效。
    本股东作为委托人,兹委托董事会代表本股东出席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并代表本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全部议案(包括子
议案)投赞成票:


   序号                                审议事项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
   1.00        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
   2.00
               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2        换股吸收合并-合并主体

   2.03        换股吸收合并-合并方式

   2.04        换股吸收合并-合并生效日和合并完成日

   2.05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票种类及面值

   2.06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发行对象
                                                                         9
2.07   换股吸收合并-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2.08   换股吸收合并-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
2.09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的数量

2.10   换股吸收合并-零碎股处理方法

2.11   换股吸收合并-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2.12   换股吸收合并-冠豪高新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2.13   换股吸收合并-粤华包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2.14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的债务处理
2.15   换股吸收合并-员工安置

2.16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

2.17   换股吸收合并-锁定期

2.18   换股吸收合并-过渡期安排

2.19   换股吸收合并-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20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2.21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2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23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2.24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2.25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地点

2.26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
2.27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28   决议有效期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
3.00   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
4.00
       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确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
   7.00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
             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 值报告》的议案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
   8.00
             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9.00
             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10.00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11.00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12.00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
  13.00
             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本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附注 1):
    2、委托人股东帐号:
    3、委托人委托股数(附注 2):
    4、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如股东为法人或
机构的,则填写法人或机构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编号。
    附注 2:请填上股东拟代理委托的股份数量。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
份数将视为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如所填写的股数大于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

                                                                      11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则该股东的持股数
以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数为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