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B 公告编号:2021-007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自
查时发现,2018 年公司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佛
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发展”)之间的部分资金拆借属于关联交
易,但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经自查,2018 年公司向中国纸业拆入的资金 5,000 万元(单位:人民币,
下同)及向华新发展拆入的资金 1,260 万元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华新
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为公司直接控制人,上述资金拆借构成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在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华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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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园科洋路 3 号之 7 二楼 201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山
注册资本 45,79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年5月27日
经营期限 1993年5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1935399258
生产、制造、经销:包装材料,造纸、电缆、电线、新型材料;经销:
包装机械及维修、放大器及配件、装饰材料、饮料;信息咨询(生产
经营范围
制造项目在所属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中国纸业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新发展营业收入为 393,097.32 万元,净利润为
2,512.33 万元,净资产为 357,610.35 万元,资产总额为 563,266.71 万元(已
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华新发展营业收入为 184,958.24 万元,净利润为
9,106.28 万元,净资产为 366,452.76 万元,资产总额为 586,381.57 万元(未
经审计)。
经查询,华新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纸业
中国纸业为公司直接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 2 号院 1 号楼 1501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欣
注册资本 173,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8 年 09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1988-09-16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8907C
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
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
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
经营范围
苜蓿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煤炭、焦炭批发、零售;市场营销策划;
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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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纸业营业收入为 2,760,169.34 万元,净利润
为-65,498.29 万元,净资产为 1,411,408.93 万元,资产总额为 3,524,590.86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纸业营业收入为 1,306,047.14 万元,净利润
为 1,798.49 万元,净资产为 1,411,065.15 万元,资产总额为 3,668,558.64 万
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中国纸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8 年,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借
款结构,公司向中国纸业、华新发展拆借资金。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 拆借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年利率
中国纸业 20,000,000.00 2018/4/4 2018/8/3 6%
中国纸业 5,000,000.00 2018/4/4 2018/8/6 6%
中国纸业 15,000,000.00 2018/4/4 2018/12/28 6%
中国纸业 10,000,000.00 2018/4/4 2019/4/17 6%
华新发展 12,600,000.00 2018/9/1 2018/12/31 4.35%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借
款利率参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并在综合考虑了
公司的融资成本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资金拆借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有
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融资渠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
情况,能够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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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借款结构,
该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
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议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补充确认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优化公司借款结构,该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该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以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借款结构,该关联交
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该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已依法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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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
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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