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03-17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审议公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
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拟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关
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文件进行了充分审查,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公正的判断立
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
于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扩充供销渠道,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关于补充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宜,基于公司的业务增长与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补充确认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升公司经营管
理效益。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上
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文京 李 军 鲁桂华
2021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