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3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被私自转让(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9月3日、10月1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专
利被转让的公告》、《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09
号的回复》、《关于控股子公司专利被转让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因此,根
据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免去常南先生副董事长、董事、战略
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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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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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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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作为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