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能源装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装备”)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核安全
行政处罚决定书》(环法[2019]20 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项的主要情况
2018 年 9 月,国家核安全局在对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设备安装情况
进行综合检查时,发现中兴装备在核级管道制造过程中存在未按标准和程序进行
尺寸检查、编造尺寸检查记录和报告等问题,即未按标准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
造活动。国家核安全局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告知中兴装备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
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中兴装备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中兴
装备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接受行政处罚。
今日,中兴装备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发的《核安全行政处罚决
定书》(环法[2019]20 号):国家核安全局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中兴装备停止违法行为,限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改正,
并处二十万元罚款;同时,要求中兴装备于限期改正期满后 10 日内将改正情况
书面报告国家核安全局。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是针对中兴装备未按标准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而作出
的,处罚所涉及的相关产品经试验合格,满足系统要求。中兴装备接受上述行政
处罚,并将按照处罚决定要求积极切实地进行整改。目前中兴装备生产经营正常。
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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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公司亦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公司管理力度,加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
控制与监督,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更积极的态度做
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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