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南方风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 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 事会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所做的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