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6-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南风股份”或“上市公司”)拟将中
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106,187.952 万元的价格向上海颐帆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颐帆科技”或“交易对方”)出售,颐帆科技以人民币现金支
付交易对价(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并构成重大资产出售。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
财务顾问。现就南风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议案并在当日收
盘后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行首次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披露前一交
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8 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披露前第二十一个交易日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该时间段内公司股票(300004.SZ)、创业板指(399006.SZ)、
证监会通用设备指数(883131.W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1 月 10 日 2020 年 12 月 8 日 涨跌幅
南风股份-收盘价格 7.33 6.32 -13.78%
创业板指-收盘指数 2,773.22 2,746.28 -0.97%
证监会通用设备指数
2,611.08 2,567.46 -1.67%
-收盘指数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12.81%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12.11%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归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本公司股
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300004.SZ)累计跌幅为13.78%。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
个交易日内累积涨跌幅未超过20%。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剔除大盘因素和
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南风股份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披露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本文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签
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庆利 何继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