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2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南
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学亮先生、戴彤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后,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发现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其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未发现其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以上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其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同意将袁学亮先生、戴彤
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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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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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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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萍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