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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股份: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04-20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方风机股 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接受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风股份”)
的委托,指派戴毅律师、邓洁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南风股份《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
本律师通过视频参会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南风股份董事会已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 日、2022 年 4 月 9 日 在
指定媒体上刊 登了《南方风 机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二〇二二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股东大会通知》”)及《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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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下称“《补充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
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下午在广东省佛山市
南海区小塘三环西路 31 号南风股份 1 楼会议室召开。由于南风股份董事长谭汉
强先生已辞职,本次股东大会由南风股份副董事长李志斌主持,就《股东大会
通知》《补充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已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
票。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南风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南风股份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下同)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7,041,005 股,占南风股份股
份总数的 36.884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计 5 人,均为 2022 年 4 月 14
日 下 午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 收 市后 在 中国 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限 责 任公 司 深圳 分 公
司登记在册 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 续的 南风股份股东。上述 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76,976,105 股,占南风股份股份总数的 36.8705%。
       2、根 据网络 投票统 计结果 ,在《 股东大会 通知》 规定的 网络投 票时间
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4,900 股,占 南风股
份股份总数的 0.0135%。
       (三)南风股份董事、监事及董事 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 南风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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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
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通过逐项审议,袁学亮、戴彤当选为南风股份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 述 董 事获 得 赞成 股 数 均超 过 参加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 股东 所 持 有效 表 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77,031,105 股同意、9,9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4%、 0.0056%、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77,031,105 股同意、9,9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4%、 0.0056%、0%。
    4、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1) 经 合并统 计现场 投票和 网络 投票的 表决结 果,参 加本次 股东大会
的股东以 177,031,105 股同意、9,9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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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 0.0056%、0%。
    (2) 经 合并统 计现场 投票和 网络 投票的 表决结 果,参 加本次 股东大会
的股东以 177,031,105 股同意、9,9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0.0056%、0%。
    (3) 经 合并统 计现场 投票和 网络 投票的 表决结 果,参 加本次 股东大会
的股东以 177,031,105 股同意、9,9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 0.0056%、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
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77,031,105 股同意、9,9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4%、 0.0056%、0%。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补充通知》
公告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南风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
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风股份《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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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
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广东君信律师事 务所                   律师:戴      毅

    负责人:邢 志强

    中国          广州                            邓   洁




                         二 ○二二年四月 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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