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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元华电: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04-26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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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黄伟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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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0,210,006.62           36,005,905.99                   67.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0,994.63            3,795,512.53                  165.0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980,772.06            3,717,982.19                  168.4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50,911.51           3,330,977.85                  -329.6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2               11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2               11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5%                  0.51%                    0.2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93,657,521.80       1,522,707,260.25                    -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49,779,280.13       1,339,718,285.50                    0.75%
(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36,348.37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30,000.0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729.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041.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116.4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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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0,222.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
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 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特别是募投项目实施和投资并购工作的推进,公司业务方向、经营
模式等不断出现新的变化,管理的跨度进一步扩大,对公司运营管理、人才发展、技术开发、
业务拓展等各方面的能力带来更大的挑战。若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等不能适应并进行
及时的调整、完善,将导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团队培训,提升团队素质,
完善组织结构,改进内部控制,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

       (二)新行业整合风险

       报告期内,医疗健康产业成为公司第二主业,该业务领域及运营模式对公司的发展影响
将是空前的。虽然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进行了多次投资、并购,积累了一定的整合经验,公司
在此行业的业务拓展、客户资源、技术开发等方面进行有效整合,以充分发挥此业务板块企
业协同效应,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整合过程中不能有效实现协同管理,可能会一定程
度上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效益。

       应对措施:重视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增进理解和认同各方现有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使得各方在公司管理风格、员工认同、创新文化等方面保持一致;成立中元华电医疗健康产
业发展委员会,为同一产业链上各企业提供沟通了解、协作发展的产业发展平台,有利于公
司在医疗健康产业链上相关资源不断渗透与整合,达成不断深化的多维度合作;通过制度建
设,规范公司运作、科学决策、控制风险。

       (三)行业风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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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行业的发展对包括公司在内的电力系统二次设备制造企业有重大影响。经济发展对
电力的需求、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电力规划等方面的变化与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紧密联系,
2016年国家政策和电力规划的重心在于特高压、配电网等方面,如政策发生偏移或执行放缓,
存在着影响公司成长性的风险。

    医疗健康行业与国民经济及宏观政策密切相关,国家对医疗健康行业的政策及医疗改革
的进度会直接影响其发展的速度和方向,各地政策的落实情况及相关医疗改革的进度直接影
响公司业绩。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国家电力行业、医疗行业发展动态,坚持根据国家政策、市场
需求,做好前瞻性判断,积极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线。同时随着电力体制及医疗体制改革
的推进,适时通过投资并购拓展产业范围,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降低行业风险对公司发展
的影响。

    (四)技术风险

    公司在电力领域的主营业务为电力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该领域具有技术更
新快、产品需求多样的特点,特别在目前智能电网、智能配网、新能源等新技术发展、应用
方面,客观上要求公司能够超前洞悉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把握需求变动方向,及时推出满
足客户需求产品。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利润主要来自医疗信息化领域,该领域随着国家政策的落实和医疗
体制改革的推进,要求相关技术及产品能精准适应各地医疗机构的需求,以满足市场变化。

    如果公司技术开发滞后,产品不能适时满足客户需求,存在丧失技术领先优势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坚持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加各种相关标准制定等行业活动,加强与各
级电网公司、相关学校、电力研究院、医疗机构合作,跟踪行业发展方向,研发相关技术,
降低技术落后风险;

    (五)并购风险

    公司将坚持通过积极稳妥推进投资并购的发展战略,实现外延式扩张。公司与并购标的
在业务模式、运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如果选择的并购标的不当,或者并购
完成后未能做好资源整合,将存在并购目的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标的公司诚信规范运作、管理团队务实经营作为选择标的的重要条件,
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精挑细选目标项目,审慎做好尽职调查,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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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方案,科学决策。加强与投后企业资源共享,互相支持,精诚合作,定期对投后企业进行
内部审计,完善投后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双方的文化融合,和谐发展。

       (六)市场风险

       国家在持续推动电力建设及医疗健康服务的同时,加大了电力体制及医疗体制改革力度,
由此带来相关领域的市场变化,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公司技术能力、产品成
本、销售价格、售后服务面临的竞争愈加激烈,公司面对更多挑战,存在导致业绩波动较大
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紧密关注国家和行业在相关领域的政策变化,加强与用户的沟通,根据
市场变化,提升技术水平,加强成本管理,坚持全员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努力提高投标中标
比例,同时加强与总承包企业的合作,拓展市场新区域、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小公司业绩波
动。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583                                                    0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志刚        境内自然人         7.34%    17,650,000       13,237,500 质押                 3,670,000
傅多          境内自然人         6.24%    14,990,044       14,990,044
徐福轩        境内自然人         5.99%    14,407,189       14,407,189
张小波        境内自然人         5.67%    13,622,400       10,216,800 质押                 5,840,000
王永业        境内自然人         5.62%    13,500,000       10,125,000
刘屹          境内自然人         5.05%    12,150,000                    质押               6,194,501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3.48%     8,372,400
公司
陈西平        境内自然人         2.51%     6,040,000        4,530,000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 其他                2.50%     6,000,000
国改革动力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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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卢春明         境内自然人            2.28%    5,47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屹                                                       12,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5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8,372,400 人民币普通股       8,372,400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基金
卢春明                                                        5,4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75,000
邓志刚                                                        4,4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4,412,500
张小波                                                        3,405,600 人民币普通股       3,405,600
王永业                                                        3,3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75,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2,965,250 人民币普通股       2,965,2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投资基金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2,620,133 人民币普通股       2,620,133
                            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健、卢春明、陈西平、尹力光为一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行动人,徐福轩、傅多为夫妇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动的说明
                            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不适用
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
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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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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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减少60.11%,主要系收到客户开具的承兑汇票已办理银行托收及
背书转让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增加108.90%,主要系采购货物未到货所致;

        3、应收利息较上年年末增加77.05%,主要系定期存单未到期结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56.95%,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49.37%,主要系重分类的应交税费已抵扣税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年末增加35.05%,主要系3月工资在次月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减少81.57%,主要系本期处理上年税费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年末减少36.70%,主要系本期支付往来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7.22%,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1.02%,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5.57%,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7.25%,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4.96%,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及广州至德所
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61.21%,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增加从而导致计提的坏
账准备金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0.63%,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收到的软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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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增值税退税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97.22%,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清理支出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6.58%,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0.66%,主要系新增合并子公司广州至德前期投入暂
未产生效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增减变动分析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4.29%,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
世轩科技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208.03%,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7.41%,主要系本期收到招投标保
证金返回增加以及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5.05%,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
司世轩科技所致;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2.57%,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
司世轩科技所致;

    6、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98.40%,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世轩科技所致;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1.51%,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子公
司世轩科技所致;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143,700.00元,
主要系本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而上年同期无所致;

    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20,000.00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广州埃克森增资,
其少数股东投资而上年同期无所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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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智能电网业务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与电力投资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公司电力行业业务主要
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进行“订单式生产”、现场安装调试、交付投运,实现向客户的直
接销售。用户的建设规模、技改需求,公司产品技术水平、质量控制、服务质量、过往业绩
均是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

    (二)医疗健康业务

    1、医疗信息化业务

    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主要通过向医院、卫生主管机构等客户以直销方式提供软件产品或
技术服务获得盈利。提供医疗信息化产品的过程就是软件的研发与工程实施的过程。工程实
施分阶段实现软件销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用户通过分阶段验收并交付后完成销售。国家
政策的驱动、行业发展的需求、领先的技术、深厚的医疗系统资源构成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
业绩增长的主要因素。

    2、体外诊断(IVD)业务

    公司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经销为主”的营销模式,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对
IVD领域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国内体外诊断产业相对基数小、增速快,各种新技术的兴起
以及国家医疗保障政策的完善成为我国诊断产业长期利好的重要驱动因素。此外,大千生物
和埃克森经营团队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以及较为广泛的客户资源,有利支持其业务快速增长。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签订合同金额7,028.51万元,执行合同金额6,947.26万元。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尚未执行的合同金额24,153.72万元。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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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智能电网研发项目                                 进展情况

  1      ZH-980移动调度自动化系统                                    验收

  2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                                        试运行

  3      ZH-220二次设备在线监视系统                                  试运行

  4      智能定值修改及管理系统                                      试运行

  5      备用调度系统                                                试运行

  6      配网自动化主站                                              试运行

  7      ZH-L700G千兆电力交换机                                      样机试制

  8      ZH-960 配网故障诊断系统                                     转产阶段

  9      ZH-816 电压监测仪                                           样机试制

  10     ZH-620智能变电站网络测试仪                                  样机试制

  11     ZH-607数字式继电保护测试仪                                  样机试制

  12     运维网关机                                                  设计/开发

  13     智能站测试系统                                              设计/开发

 序号                           医疗健康研发项目                                 进展情况

  1      集成平台V2.0                                                设计/研发

  2      数据中心V3.0                                                设计/研发

  3      排队叫号V1.0                                                设计/研发

  4      血液分析仪                                                  样机试制

  5      生化分析仪                                                  样机试制

  6      电解质分析仪                                                样机试制

  7      载脂蛋白C2(免疫比浊法)                                      设计/开发


       智能电网记录分析、时间同步、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和智能配网自动化相关产品研发工作
的推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智能电网、智能配网产品的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仪器仪表类产品、移动综合自动化等研发项目的推进,有利于公司丰富电力系统产品线。

       公司集成平台、数据中心等新版医疗信息化软件系统,可更好地满足医院定制化需求,
能有效帮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院运行效率,产品具有现实需求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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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疗信息化产品的研发有助于公司在医疗信息化领域向纵深方向发展,探索新的的运营
模式和盈利点。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相关研发工作的推进,有利于荧光免疫层析分析仪及配
套试剂和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及配套试剂产业化,有利于打造卓越的医学检验科设备专业厂
商。

    加大研发投入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抗风险和持续
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母公司获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资质证书,为母公司实现由设备提供商
向系统提供商转变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6年1-3月           2015年1-3月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                                        8,539,859.68          5,502,413.4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33.87%                35.78%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较上年同期发生一定的变动,主要是因为新增合并世轩科技。
公司不存在采购依赖单个供应商的情况,前5大供应商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6年1-3月         2015年1-3月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                                           17,899,667.66       10,081,026.9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                               29.73%              28.00%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较上年同期发生一定的变动,主要是因为新增合并世轩科技。
公司不存在采购依赖单个客户的情况,前5大客户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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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稳步推进、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1.00万元,同比增长67.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06.10万元,同比增长165.08%。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营销工作力度,加大新产品市场推广,签订合同额总计7,028.51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44.37%。公司依靠持续的技术领先优势和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中标国家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点输电通道、“西电东送、北电南供”的重要工程—晋北-南京±8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项目。

    公司继续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重视研发投入、加强研发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ZH-980移动调度自动化系统已通过用户验收,另有3个新项目启动研发,新登记
软件注册权1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及全自动五类血液分析仪被认定为广东
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医疗器械注册证39件。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和投资渠道。2016年2月全资子公司中元汇(武汉)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汇”)工商注册获批,负责公司直投与自身投资工作。中
元汇的设立,有利于改进公司投资决策机制、整合资源、提高增值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大程
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
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除本报告第二节介绍的重大风险外,以下风险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产生不利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新增产能利用不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大部分产品处于产业化实施阶段,虽然公司具有丰富的产业
化实施经验,且项目实施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公司仍可能面临产业政策
变更、市场变化、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应用趋势变动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加大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力度,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及市
场需求,做好前瞻性预测,及时调整投资项目技术方向和市场策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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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相应享受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上
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
或公司及子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复审,导致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
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技术创新、技术领先,持续进
行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研发和营销。公司持续
完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激励和约束机制,力求各业务核心人员能充分发挥才
能,与公司共同成长。但是仍可能存在不可预期的人才流失、影响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通过完善激励制度和薪酬政策,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提供员工成长与上升的空间,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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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类型                                                                                                                        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凌伟民;邵久刚;奚
               文路;靖松;赵金
               龙;李刚明;周慧
               艳;魏东;晏政振;
               胡玉青;蒋琴琴;解
               海鹏;邢强;陈江
                                  股份                                                                                                    2015 年   2016 年
资产重组时所 生;钱伟红;李洪                                                                                                                                   正常
                                  限售 交易对方同意,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对其认购的对价股份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12 月 11 12 月 10
作承诺         刚;宋启飞;李卓                                                                                                                                 履行
                                  承诺                                                                                                    日        日
               君;刘波;刘椿;吴
               桂华;缪东荣;钱树
               良;深圳长润创新
               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江苏拓邦投
               资有限公司;江苏

                                                                                                                                                                 16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科泉高新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常州
文化科技创意发
展有限公司;常州
龙城英才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一、交易对方同意,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对其认购的对价股份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二、同时,
                        徐福轩、傅多同意对其认购的对价股份按以下条件解除股份锁定:(一)如目标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实
                        际净利润均达到或超过承诺净利润的:1、第一次解锁时间以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准:(1)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2)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首次可解锁股份=标的股份认购的对价股份×15%。
                        2、第二次解锁时间以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准:(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截至 2017
                   股份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2)就 2017 年 2015 年   2019 年
                                                                                                                                                  正常
傅多;徐福轩        限售 度的业绩承诺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3)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满 36 个月。第二次可解锁 12 月 11 12 月 10
                                                                                                                                                  履行
                   承诺 股份=标的股份×55%-对 2017 年度未达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股份(如有)-对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如有)3、日         日
                        第三次解锁时间: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满 48 个月。(二)如目标公司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中任一年度的实
                        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解锁时间以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准:(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目标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
                        五日;(2)就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3)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满
                        36 个月。可解锁股份=标的股份-对承诺年度未达业绩承诺累计应补偿的股份-对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如
                        有)

                        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健、卢春明、陈西平、尹力光等
                        八位一致行动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承诺人已向中元华电准确、全面地披露了承
                   关于 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经营主体(中元华电控制的经营主体除外)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承诺人未在与中元华
邓志刚;刘屹;卢春
                   同业 电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经济主体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 2015 年
明;王永业;尹健;                                                                                                                                   正常
                   竞争 他经营主体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元华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承诺人作为中元华电实际控制 03 月 21 长期
陈西平;尹力光;张                                                                                                                                  履行
                   的承 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人不自营、直接或间接通过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 日
小波
                   诺   经营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
                        式的顾问;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营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在承诺人作为中元
                        华电的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
                                                                                                                                                     17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或参与任何可能与中元华电的业务构成竞争的经营活动,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中元华电,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
                       予中元华电,避免与中元华电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中元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
                       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中元华电依据其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的决
                       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停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
                       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益、可得利益或者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给中元华
                       电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中元华电的要求实施相关行
                       为;造成中元华电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赔偿中元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第四项
                       承诺的,中元华电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有);在上述第四项所述承诺全部履行
                       完成前,承诺人亦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元华电的股份,但为履行第四项所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
                       外。

                       世轩科技实际控制人徐福轩、傅多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中元华电、世轩科技(包括其附属企业,
                       下同)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承诺人未在与中元华电、世轩科技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
                       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未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营与中元华电、世轩科技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2)承诺人保证,在承诺人作为中元华电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人不自营、直接
                       或间接通过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与中元华电业务相
                  关于 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营与中元华电业
                  同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在承诺人作为中元华电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承诺人及承诺人 2015 年
                                                                                                                                               正常
傅多;徐福轩       竞争 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中元华电的业务构成竞争的经营活动,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 03 月 21 长期
                                                                                                                                               履行
                  的承 中元华电,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中元华电,避免与中元华电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中元 日
                  诺   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中元华电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
                       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停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益、可得利益或者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按公允价值转让给中元华电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
                       其他经营主体按照中元华电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中元华电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与其他
                       承诺人对中元华电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的,中元华电
                       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有);在相应的承诺完全履行前,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的中元华电股份,但为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陈西平;邓志刚;刘 关于 为有效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健、卢春明、陈西平、尹力光等
                                                                                                                             2015 年           正常
屹;卢春明;王永    关联 八位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                长期
                                                                                                                             03 月 21          履行
业;尹健;尹力光;   交易 占用中元华电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元华电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
                                                                                                                                                  18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张小波             的承 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尽可能地减少并避免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 日
                   诺     其他经营主体与中元华电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存在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
                          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将遵循"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与中元华电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相关规
                          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承诺人
                          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承诺人
                          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中元华电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
                          优惠的条件,也不会向中元华电谋求任何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元华电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中元华电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经营主体规范相应的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关联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方式补偿给中元华电;承诺
                          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中元华电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
                          中元华电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对中元华电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
                          第四项承诺的,中元华电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有);在相应的承诺完全履行前,
                          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元华电股份,但为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世轩科技实际控制人徐福轩、傅多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
                          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中元华电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元华电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
                          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尽可能地减少并避免承诺人及承诺人
                          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中元华电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存在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
                          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将遵循"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与中元华电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关于 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关联 (3)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 2015 年
                                                                                                                                                正常
徐福轩;傅多        交易 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中元华电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 03 月 21 长期
                                                                                                                                                履行
                   的承 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也不会向中元华电谋求任何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日
                   诺     中元华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中元华电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规范相应的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关联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方式补偿给中元
                          华电;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中元华电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如因违反上
                          述承诺造成中元华电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对中元华电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承诺人未
                          能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的,中元华电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有);在相应的承诺完
                          全履行前,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元华电股份,但为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陈西平;邓志刚;刘          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仍将持续作为中元华电的实际控制人,为维护中元华电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其他股东的 2015 年
                   其他                                                                                                                  长期   正常
屹;卢春明;王永            合法权益,承诺人承诺如下:一. 承诺人将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除中元华电及附属企业外,12 月 11
                                                                                                                                                   19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业;尹健;尹力光;   承诺 下同)与中元华电(包括其附属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亦包括世轩科技及其附属企业,下同)保持独立,以维护 日                履行
张小波                中元华电的独立性,维护中元华电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人员独立
                      1.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中元华电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且不向其发放薪酬。2.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中元华电的财务人员作为兼职
                      人员,且不向其发放报酬。3. 保证中元华电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和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
                      之间完全独立。
                      (二) 资产独立
                      1. 保证中元华电合法拥有和运营的资产和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
                      2.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中元华电的资金、资产。
                      3. 保证中元华电不以其资产为承诺人或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 保证中元华电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
                      2. 保证中元华电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
                      3. 保证中元华电不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中元华电的独立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调
                      度。
                      5. 保证中元华电的税款缴纳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
                      (四)机构独立
                      1.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中元华电之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促使中元华电建立、健全股
                      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 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中元华电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外,保证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涉
                      中元华电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其职权。
                      (五)业务独立
                      1. 保证中元华电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不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发生混同,促使中元
                      华电不断提高其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 保证承诺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中元华电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之外,不对中元华电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预。
                      3. 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中元华电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承诺人并将严格遵守承诺人所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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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证中元华电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保持独立。
                    二. 承诺人亦将依法行使承诺人作为中元华电的股东的权利,并按照在中元华电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
                    促使中元华电规范运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和其他方面独立运作。
                    三.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由此给中元华电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 如承诺人未能遵守第三项所述的赔偿损失的承诺的,则中元华电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
                    后薪酬(如有),且在第三项所述承诺全部履行完成前,承诺人亦不得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元华电
                    的股份,但为履行第三项所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五. 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凌伟民;邵久刚;奚
文路;靖松;赵金
龙;李刚明;傅多;     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承诺人已向中元华电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周慧艳;魏东;晏政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承诺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
振;胡玉青;蒋琴      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
琴;解海鹏;邢强;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
陈江生;钱伟红;李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
洪刚;宋启飞;李卓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中
君;徐福轩;刘波;     元华电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15 年
刘椿;吴桂华;缪东 其他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若因承诺人                    正常
                                                                                                                           05 月 11 长期
荣;钱树良;深圳长 承诺 提供的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中元华电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                   履行
                                                                                                                           日
润创新投资企业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有限合伙);江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中元华电拥有权益的
苏拓邦投资有限      股份。(4)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在上述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后,且承诺人履
公司;江苏科泉高     行上述承诺前,承诺人将中止从中元华电处领取应向承诺人发放的税后工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
新创业投资有限      式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元华电的股份(如有),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的转让除外。(5)本承诺函为
公司;常州文化科     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
技创意发展有限      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常州龙城英
才创业投资有限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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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中元华电为本次交易所
邓志刚;王永业;张
                          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中元华电因涉嫌在本次交
小波;施闯;袁建                                                                                                                    2015 年
                   其他 易中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正常
国;陈西平;尹力                                                                                                                    05 月 11 长期
                   承诺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中元华电股票。(3)本承诺函为承                             履行
光;姚弄潮;黄伟                                                                                                                    日
                          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
兵;尹健;陈志兵
                          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世轩科技与常州市鼎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房产买卖意向书》,并已就解约事宜签署《协议书》,鼎泰
                          实业根据《协议书》之约定应向世轩科技返还购房预付款人民币 1,800 万元。基于上述事实,徐福轩作为世轩科
                          技的股东,作出如下承诺:(1)如鼎泰实业未能于《协议书》中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2015 年     2016 年
                   其他                                                                                                                               执行
徐福轩                    向世轩科技全额支付 1,000 万元,本人保证就鼎泰实业应付未付款项由本人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向世轩科技清 07 月 08 12 月 31
                   承诺                                                                                                                               完毕
                          偿完毕。(2)如鼎泰实业未能于《协议书》中约定的第二次还款日(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向世轩科技全额支付 日         日
                          800 万元,本人保证就鼎泰实业应付未付款项由本人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世轩科技清偿完毕。(3)本函一
                          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不可撤销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邓志刚;王永业;张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中元华电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小波;陈西平;尹力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元华电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2015 年
                   其他                                                                                                                               正常
光;姚弄潮;黄伟            锁定;若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 04 月 23 长期
                   承诺                                                                                                                               履行
兵;尹健;刘屹;卢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日
春明;陈志兵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凌伟民;邵久刚;奚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文路;靖松;傅多;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中元华电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赵金龙;李刚明;周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元华电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2015 年
慧艳;魏东;晏政     其他                                                                                                                               正常
                          锁定;若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 04 月 23 长期
振;胡玉青;蒋琴     承诺                                                                                                                               履行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日
琴;解海鹏;邢强;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陈江生;钱伟红;李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洪刚;宋启飞;李卓

                                                                                                                                                         2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君;徐福轩;刘波;
             刘椿;吴桂华;缪东
             荣;钱树良;深圳长
             润创新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江
             苏拓邦投资有限
             公司;江苏科泉高
             新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常州文化科
             技创意发展有限
             公司;常州龙城英
             才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1、2015 年承诺净利润 4,687.50 万元;2、2016 年承诺净利润 5,859.40 万元;3、2017 年承诺净利润 7,324.20 万
                                业绩
                                       元 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年度内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徐福轩、傅多应对中元华电进行业绩
                                承诺                                                                                                              2015 年   2019 年
                                       补偿,补偿的方式及次序如下:(1)股份补偿;(2)现金补偿。股份补偿是指徐福轩、傅多以其本次认购的股                             正常
             徐福轩;傅多        及补                                                                                                              04 月 22 12 月 10
                                       份进行补偿,即中元华电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回购徐福轩、傅多应予补偿的股份。现金补偿是指如徐福轩、                            履行
                                偿安                                                                                                              日        日
                                       傅多届时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中元华电,对于差额部分,徐福轩、傅多将以现金方式对中元华电予
                                排
                                       以补偿。

                                       1、本人及本人控制和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企业的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本人及
                                关于
             陈西平;邓志刚;刘          本人控制和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
                                同业                                                                                                              2009 年
             屹;卢春明;王永            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                             正常
                                竞争                                                                                                              07 月 22 长期
             业;尹健;尹力光;           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本人将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其他任何                              履行
                                的承                                                                                                              日
             张小波                    途径或方式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签字承诺人兹同意:签字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的
                                诺
                                       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所有;签字承诺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
                                       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为主张其经济损失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首次公开发行 陈西平;邓志刚;王 股份 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 2009 年                         正常
                                                                                                                                                            长期
或再融资时所 永业;尹力光;张小 限售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10 月 30                        履行

                                                                                                                                                                         23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作承诺         波          承诺 公司股份。                                                                                               日

                                                                                                                                                   自 2016
                                                                                                                                                   年 1 月 14
                           股份 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止的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 2016 年   日起至
                                                                                                                                                                正常
               邓志刚      减持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如有)。在承诺期间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本人将 01 月 14 2016 年 7
                                                                                                                                                                履行
                           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日        月 13 日
                                                                                                                                                   止的六个
                                                                                                                                                   月内

                           股份 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 2011 年
                                                                                                                                                                正常
               尹力光      限售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09 月 30 任职期间
其他对公司中                                                                                                                                                    履行
                           承诺 公司股份。                                                                                               日
小股东所作承
                           股份 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 2015 年
诺                                                                                                                                                              正常
               尹健        限售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03 月 26 任职期间
                                                                                                                                                                履行
                           承诺 公司股份。                                                                                               日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不适用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4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募集资金总额                                                48,917.81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4.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862.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期末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累计实现的效 到预计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1)    态日期     益                          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化电力动态
                                                                                       2012 年 10
数据记录装置项 否                 6,875    6,875             5,359.86                                    457.61          8,283.29 否        否
                                                                                       月 30 日
目
基于北斗/GPS 的
时间同步系统及                                                                         2012 年 10
                否                6,060    6,060             3,057.07                                     46.47          1,869.56 否        否
时间同步检测设                                                                         月 30 日
备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          12,935   12,935             8,416.93        --             --           504.08        10,152.85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新型自动跟踪补
                                                                                       2012 年 10
偿消弧线圈成套 否                 2,800    2,800             2,738.76                                                     -144.19           否
                                                                                       月 30 日
装置
电能质量监测与                                                                          2016 年 05
               否                 5,000    5,000   244.63    3,762.49         75.25%                         4.8          106.36            否
治理项目                                                                                  月 31 日
超募资金投向小
                     --           7,800    7,800   244.63    6,501.25        --             --               4.8           -37.83      --        --
计
合计                 --          20,735   20,735   244.63   14,918.18        --             --           508.88        10,115.02       --        --

                                                                                                                                                      2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未达到计划进度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
或预计收益的情
                 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低于公司原来的预期,造成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和销售收入低于预期,从而未能实
况和原因(分具体
                 现预计效益。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178,070.07 元,其中超募资金 304,178,070.07 元,已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情况如下:
                1、投入 5,000 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2、投入 2,800 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
                3、投入不超过 3,000 万元实施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4、投资 4,290 万元实施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
用途及使用进展
                5、投资 1,510 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
情况
                6、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000 万元。
                除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外,上述项目均完成了预定的建设任务,节余部分募集资金和利息。经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前述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决
                定使用 5,000 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 1,510
                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2015 年 12 月 7 日,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使用 9,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 不适用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不适用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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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 适用
目先期投入及置 200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换情况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9.6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适用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
               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收购成都智
               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节余资金和利息共计 9,266 万元(详见公司 2012-036 号公告),具体原因如下:
项目实施出现募 1、公司通过内部挖潜,努力降低成本,包括重视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的优化,加强对采购计划、生产计划和供应商交货期的管理,降
集资金结余的金 低制造成本和材料成本;
额及原因       2、技术进步大大降低了有关系统采购成本。同时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组织结构,提高了研发效率,并加强与相关检测、实验等业务单
               位的合作,保证各项实验工作正常进行;
               3、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的投资计划安排了铺底流动资金 2,0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该
               部分资金尚未实际划拨;
               4、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 439.66 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募投项目建设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
               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收购广州至德 51%股权并增资项目 4 个项目已经建设
披露中存在的问
               完成且实现了预期收益,故不再单独披露其收益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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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元汇(武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
记。(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涉及现金分红。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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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4,893,189.85       494,515,405.9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41,900.00         7,374,239.17
    应收账款                                                       271,000,465.79       287,108,323.09
    预付款项                                                        10,714,256.54         5,128,841.0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3,356,279.89         1,895,655.2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299,448.64        12,296,277.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3,573,062.10        63,551,812.7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2,958.09        381,100.96
流动资产合计                                                       835,971,560.90       872,251,656.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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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1,192,532.84        59,770,410.68
    在建工程                                                        35,650,149.89        44,853,656.3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7,450,345.37        49,132,327.42
    开发支出
    商誉                                                           491,690,787.29       484,660,787.29
    长期待摊费用                                                     2,553,197.66         2,749,532.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48,947.85         9,288,890.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7,685,960.90       650,455,604.11
资产总计                                                         1,493,657,521.80     1,522,707,260.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25,092.67        11,304,769.07
    应付账款                                                        42,956,180.43        60,016,134.82
    预收款项                                                         5,062,431.52         6,053,411.5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138,941.52         3,805,354.23
    应交税费                                                         5,792,399.82        31,426,075.6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523,194.04         5,565,995.1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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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2,498,240.00       118,171,740.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600,000.00         1,6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09,751.50         3,749,052.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109,751.50        25,349,052.74
负债合计                                      97,607,991.50       143,520,793.1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0,415,768.00       240,415,76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39,355,811.72       839,355,811.7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201,454.36        33,201,454.3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36,806,246.05       226,745,251.42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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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9,779,280.13   1,339,718,285.50
    少数股东权益                                                      46,270,250.17         39,468,181.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96,049,530.30   1,379,186,467.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93,657,521.80   1,522,707,260.25


法定代表人:邓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兵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1,825,457.47                          317,590,292.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41,900.00                            7,274,239.17
    应收账款                                    109,382,766.86                          108,405,861.86
    预付款项                                         1,686,245.81                            1,226,899.47
    应收利息                                         2,349,700.97                            1,403,162.6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178,423.19                            7,558,549.84
    存货                                            52,801,790.40                           55,858,126.7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78,166,284.70                          499,317,132.3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1,200,000.00                           10,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809,449,950.16                          794,769,950.1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3,739,768.71                           34,341,873.05
    在建工程                                        35,650,149.89                           32,644,659.23
    工程物资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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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4,132,115.61                         24,228,578.7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833,951.94                          1,000,213.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0,751.88                          4,079,958.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9,076,688.19                        901,565,233.37
资产总计                       1,397,242,972.89                     1,400,882,365.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347,092.67                         10,254,769.07
    应付账款                     76,374,776.39                         79,933,834.14
    预收款项                      4,027,900.75                          3,688,452.74
    应付职工薪酬                  2,142,176.29                            743,607.09
    应交税费                      1,227,788.49                          2,950,118.9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21,784.61                          2,245,257.6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2,541,519.20                         99,816,039.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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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负债合计                                        112,541,519.20                        119,816,039.6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0,415,768.00                        240,415,76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46,336,509.11                        846,336,509.1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2,201,454.36                         32,201,454.36
    未分配利润                                  165,747,722.22                        162,112,594.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84,701,453.69                      1,281,066,326.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97,242,972.89                      1,400,882,365.68


法定代表人:邓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兵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0,210,006.62                         36,005,905.99
    其中:营业收入                               60,210,006.62                         36,005,905.9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0,827,166.59                         32,202,981.79
    其中:营业成本                               24,655,164.76                         15,312,037.12
           利息支出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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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
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2,451.85                            503,393.65
             销售费用                 7,285,104.72                          5,307,737.36
             管理费用                20,163,506.41                         14,940,733.44
             财务费用                 -2,917,810.91                        -3,749,593.83
             资产减值损失               958,749.76                           -111,325.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82,840.03                          3,802,924.20
     加:营业外收入                   2,860,843.66                            984,347.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7,604.16
得
     减:营业外支出                      45,182.77                             15,201.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43,952.53                             14,519.50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2,198,500.92                          4,772,069.5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685,437.70                          1,366,091.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513,063.22                          3,405,97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0,060,994.63                          3,795,512.53
润
     少数股东损益                      -547,931.41                           -389,534.2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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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513,063.22                          3,405,97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10,060,994.63                          3,795,512.53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547,931.41                           -389,534.20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                                0.0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                                0.0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邓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兵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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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3,467,797.35                        28,676,526.06
    减:营业成本                                  21,725,003.13                        17,449,592.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1,536.27                         267,196.46
           销售费用                                   2,959,914.44                       3,186,056.41
           管理费用                                   5,637,658.89                       6,869,182.40
           财务费用                               -2,132,201.81                        -3,439,391.90
           资产减值损失                                513,223.52                          -39,538.9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4,412,662.91                       4,383,429.36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8,007.56                          84,785.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126.00                         15,201.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4,166.00                         14,519.50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425,544.47                       4,453,013.3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90,416.79                         667,952.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3,635,127.68                       3,785,061.31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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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35,127.68                          3,785,061.3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邓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兵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83,671,130.65                         54,228,146.46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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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02,280.01                            877,273.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061,340.07                          2,974,309.8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434,750.73                         58,079,729.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41,465,665.93                         19,281,505.34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8,060,766.67                         12,668,301.5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126,321.90                          9,136,424.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3,432,907.74                         13,662,520.5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085,662.24                         54,748,751.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50,911.51                          3,330,977.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43,70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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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3,7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5,121,900.66                          5,069,507.14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21,900.66                          5,069,507.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8,200.66                         -5,069,507.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2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320,0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8,351,995.51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51,995.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31,995.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661,107.68                         -1,738,529.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86,902,179.22                        495,513,855.52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6,241,071.54                        493,775,326.23


法定代表人:邓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兵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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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37,160,973.60                         41,404,159.10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029,951.88                           1,915,048.7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190,925.48                         43,319,207.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20,959,236.99                         17,436,953.20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5,029,646.96                           5,022,141.92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133,747.05                           5,743,216.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0,015,580.54                           8,553,847.70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138,211.54                         36,756,159.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7,286.06                          6,563,048.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4,00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848,440.66                           4,010,459.14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68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700,000.00                          500,000.00
的现金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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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28,440.66                          4,510,459.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28,440.66                         -4,510,459.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75,726.72                          2,052,589.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11,026,236.88                        439,475,037.42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4,850,510.16                        441,527,626.98


法定代表人:邓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兵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