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1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街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层 9/ F, Bl oc k A, Fu Hua M ansi on , N o. 8, Ch aoy an gm en B ei d aj i 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 7, P . R. Chi 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0BJA120204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股份)于2009年10月及 2015年9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使 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元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 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 我们认为,中元股份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元股份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元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 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文杰 中国 北京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09年 10月及2015年9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 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2.18 元,共募集资金 总额为 526,143,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9,307,15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6,835,850.00 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发行费用 7,657,779.9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178,070.07 元。该事项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验,并由其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 2504 号《审核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武汉中元 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 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 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甲方)分别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中国光大 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政院路支行(乙方)以及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先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 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 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 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或子公 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3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 30,417.81 11,163.5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 6,060.00 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6,875.00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 5,565.00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政院路支行 0.00 已注销 合计 48,917.81 11,163.53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一、2009 年 10 月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52,614.3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696.49 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917.8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107.6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39.66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25,156.2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266.00 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1,163.53 (二)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5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5 年 4 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公司与徐福轩、傅多等 30 个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轩科技”)股东签订了《购买资产协议》,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拥有的标的资产,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为 69,000.00 万元。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对价。其中,以现 金方式支付 159,997,804.80 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530,002,195.20 元,合计发行 45,415,76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67 元。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 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5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核发了证监许可[2015]2108 号《关于核 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福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份由 195,000,000 股变更为 240,415,768 股。 2015 年 10 月 1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新增注册资本时候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570007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9 月 29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世轩科技 100%股权已经过户至本公 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015 年 12 月 11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 45,415,768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本公司本次发行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募集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在专 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917.8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3,861.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3,861.91,其中: 2017 年度:0;2018 年度: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0;2019 年度: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 1 6,875.00 6,875.00 5,537.49 6,875.00 6,875.00 5,537.49 1,337.51 2012 年 10 月 30 日 置项目 置项目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 2 6,060.00 6,060.00 3,234.70 6,060.00 6,060.00 3,234.70 2,825.30 2012 年 10 月 30 日 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 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 3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5,565.00 5,565.00 2,030.42 5,565.00 5,565.00 2,030.42 3,534.58 2012 年 10 月 30 日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 4 2,800.00 2,733.72 2,800.00 2,733.72 66.28 2012 年 10 月 30 日 成套装置 成套装置 5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3,000.00 2,373.10 3,000.00 2,373.10 626.90 2011 年 7 月 8 日 6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5,000.00 3,886.48 5,000.00 3,886.48 1,113.52 2016 年 5 月 31 日 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 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 7 4,290.00 4,290.00 4,290.00 4,290.00 2011 年 7 月 27 日 资项目 资项目 收购广州至德 51%股权并增 收购广州至德 51%股权并增 8 1,510.00 1,510.00 1,510.00 1,510.00 2015 年 4 月 22 日 资项目 资项目 6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9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8,266.00 18,266.00 18,266.00 18,266.00 不适用 合计 18,500.00 53,366.00 43,861.91 18,500.00 53,366.00 43,861.91 9,504.09 7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本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智能化 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电 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具体原因如下: (1)本公司通过内部挖潜,努力降低成本,包括重视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的优化,加强 对采购计划、生产计划和供应商交货期的管理,降低制造成本和材料成本; (2)技术进步大大降低了有关系统采购成本。同时本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组织结构,提 高了研发效率,并加强与相关检测、实验等业务单位的合作,保证各项实验工作正常进行; (3)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的投资计划安排了铺底流 动资金 2,0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该部分资金尚未实际划拨; (4)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 439.66 万元,提高 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募投项目建设成本。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200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9.66 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 华专审字[2009]第 2596 号《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金额(万元)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 2009 年 6 月---2009 年月 10 月 300.63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 2009 年 6 月---2009 年月 10 月 68.60 同步检测设备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2009 年 6 月---2009 年月 10 月 70.43 合 计 439.66 4.前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 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的节余资金 8,390.58 万元及利息 875.42 万元合计 9,266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5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8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5.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1)2019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85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 2020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 性存款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15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银行结构 性存款,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6.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及利息投资《基于电力物联网的输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项目。该事项尚须通过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9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3,000.2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3,000.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3,000.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2015 年: 53,000.2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额与募集后 期/或截止日项 号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目完工程度 额的差额 1 购买世轩科技股权 购买江苏世轩股权 53,000.22 53,000.22 53,000.22 53,000.22 53,000.22 53,000.22 2015 年 9 月 合计 53,000.22 53,000.22 53,000.22 53,000.22 53,000.22 53,000.22 1. 本公司本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2. 本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3. 本公司本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形。 10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资项目累 是否达到 序 承诺效益 计实现效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预计效益 号 益 用率 1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 58.25% 4,038.09 万元/年 1,763.60 892.27 1,893.29 14,382.53 否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 2 24.84% 3,844.24 万元/年 280.72 49.82 166.77 2,602.63 否(注 1) 同步检测设备项目 3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0% 364.9 万元/年 -144.19 否(注 1) 5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4.74% 不适用 20.63 -1.07 5.78 140.65 不适用 如果能够保持 2010 年的收入规模 和利润水平,在不考虑增资和协同 7 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 不适用 效应影响的情况下,每年能为中元 74.71 102.51 151.76 971.31 是(注 2) 华电带来约 5000 万元的主营业务 收入和超过 600 万元的净利润。 两年内实现盈利,至第三年末累计 8 收购广州至德 51%股权并增资项目 不适用 669.24 129.14 91.13 532.04 是(注 3)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650 万元 9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808.90 1,172.67 2,308.73 18,484.97 11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 1: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因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低于公司原 来的预期,造成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和销售收入低于预期,导致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 注 2:2012 年成都智达电力自动控制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9,051.61 万元,实现效益 805.99 万元,已实现承诺效益。 注 3:2015 年广州至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变更名称为“广州穗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华”)净利润为-135.65 万元, 2016 年广州穗华净利润为 201.80 万元,2017 年广州穗华净利润为 669.24 万元,已实现承诺效益。 (二)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现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计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现效益 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率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见四、(五)、 购买世轩科技 1 不适用 1 业绩承诺及完 6,598.22 -1,838.33 12,921.01 是 股权 -510.65 成情况 1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5 年 9 月 29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世轩科技 100%股权已经过户至本公 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交割日) 资产总额 217,717,052.42 234,595,301.35 负债总额 41,042,274.37 31,773,044.33 所有者权益 176,674,778.05 202,822,257.02 (三)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世轩科技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四)效益贡献情况 本公司前述交易已实施完成,2015 年至 2019 年实现效益情况见下表: 2015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0-12 月 净利润 -5,106,467.86 -18,383,274.99 65,982,164.87 62,387,157.01 24,330,568.84 扣除非经常性 -1,038,141.66 -18,886,426.02 65,980,403.85 62,376,202.95 23,350,326.43 损益后净利润 (五)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1)承诺净利润及确定 本公司与世轩科技原股东徐福轩、傅多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世轩科技在 业绩承诺年度中每一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下 同)不低于承诺净利润,否则,徐福轩、傅多应按照该协议的约定予以补偿,具体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4,687.50 5,859.40 7,324.20 由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承诺年度内对世轩科技的 每一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世轩科 技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2)业绩补偿原则 13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如世轩科技在业绩承诺年度内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徐福轩、傅多 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的方式及次序如下:1)股份补偿;2)现金补偿。 1)股份补偿 世轩科技在业绩承诺年度内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徐福轩、傅多应 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补偿股份数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 次交易总价÷本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在计算的补偿股份数 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现金补偿 在业绩承诺年度内,如徐福轩、傅多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公司的,则由徐福轩、 傅多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补偿现金数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补偿现金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 本次交易总价-业绩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计算 的补偿现金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2、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5 年,经审计,世轩科技实际净利润为 52,531,713.99 元,较承诺净利润高 5,656,713.99 元。世轩科技已完成其承诺。 2016 年,经审计,世轩科技实际净利润为 62,376,202.95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世轩科技累计实际净利润较累计承诺净利润高 9,438,916.94 元。世轩科技已完成其承诺。 2017 年,经审计,世轩科技实际净利润 65,980,403.85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世 轩科技累计实际净利润较累计承诺净利润高 2,177,320.79 元。世轩科技已完成其承诺。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武行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