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根据规
定,新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新准则进行调
整。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根据规定,新
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
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
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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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
则。
2、变更时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
则”)相关规定。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确认换入资产和终止确认换
出资产的时点以及当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
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原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增加了有关披露要求。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 2019 年 6 月 10 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债务重组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相关规定。新债务重组
准则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修订了债务重
组的会计处理;简化了债务重组的披露要求。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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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 2019 年 6 月 17 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
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
务重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根据通知,公司删除了原现金
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
的现金”行项目。
收入执行财政部 2017 年 7 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
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
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
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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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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