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2020-04-28
监事会 2019 年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监事会、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
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会
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
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 会议 会议
议案
号 时间 届次
1、《关于审议<监事会2018年年度工作报
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届监事
的议案》
会 第 八 次
1 2019-4-1 3、《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临时)会
的议案》
议
4、《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1
监事会 2019 年年度工作报告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上市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会 第 九 次 1、《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
2 2019-4-22
(临时)会 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第四届监事
会 第 十 次 1、《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
3 2019-5-8
(临时)会 存款的议案》
议
1、《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四届监事
案》
4 2019-8-28 会第十一次
2、《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会议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 1、《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
5 2019-10-28
(临时)会 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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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
6 2019-12-13 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临时)会
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
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
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
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
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
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
管理和经济核算,内控体系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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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9 年年度工作报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对公司收购资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报
告期内收购资产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
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管理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19 年,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在进入敏感期前以邮件和电话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
保密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
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
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
齐备,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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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9 年年度工作报告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内部控制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四、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并以维护
股东权益为最高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
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并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结合起来。通过程序
监督,对重大决策等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议事
规则等进行监督;通过实体监督,从公司高层决策开始,将监督寓于
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使之与经营管理的过程相适应、相衔接,注重
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
特此报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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