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中元股份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1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526,143,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9,307,150.00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496,835,85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 推介等发行费用7,657,779.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9,178,070.07元。该事项已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于2009年10月19日出具中瑞岳华 专审字[2009]第2504号《审核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0,729.49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34.04 小计 434.04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小计 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1,163.53 1 其中利息金额 5,232.2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 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原《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 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甲方)分别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武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政院路支行(乙方)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先 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 程中已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1,163.53 合计 - 11,163.5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 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850.00 万元(含 本数)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 买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表: 产品名 金额(万 产品收益 预期年化 是否 实际收益 签约方 起息日 到期日 称 元) 类型 收益率 赎回 (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固定 10,850.00 2019-5-8 2019-12-31 3.80% 是 266.85 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存款 收益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中 元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元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结论意见 经核查,中元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经核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元股份董事会 披露的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周晓雷 孔令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 5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917.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861.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末累计实现 到预计 金投向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总额 (2) =(2)/(1) 态日期 益 的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 2012 年 10 否 6,875.00 6,875.00 0 5,537.49 已实施完毕 1,893.29 14,382.53 否 否 录装置项目 月 30 日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 2012 年 10 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 否 6,060.00 6,060.00 0 3,234.70 已实施完毕 166.77 2,602.63 否 否 月 30 日 设备项目 2012 年 10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否 5,565.00 5,565.00 0 2,030.42 已实施完毕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500.00 18,500.00 0 10,802.61 -- -- 2,060.06 16,985.16 -- -- 超募资金投向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 2012 年 10 否 2,800.00 2,800.00 0 2,733.72 已实施完毕 0 -144.19 否 否 线圈成套装置 月 30 日 2011 年 7 月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0 2,373.10 已实施完毕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8日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 否 5,000.00 5,000.00 0 3,886.48 已实施完毕 2016 年 5 月 5.78 140.65 不适用 否 6 目 31 日 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 2011 年 7 月 否 4,290.00 4,290.00 0 4,290.00 已实施完毕 151.76 971.31 是 否 并增资项目 27 日 收购广州至德 51%股权 2015 年 4 月 否 1,510.00 1,510.00 0 1,510.00 已实施完毕 91.13 532.04 是 否 并增资项目 22 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266.00 18,266.00 0 18,266.00 已实施完毕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4,866.00 34,866.00 0 33,059.30 -- -- 248.67 1,499.81 -- -- 合计 -- 53,366.00 53,366.00 0 43,861.91 -- -- 2,308.73 18,484.9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装置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低于公司原来的预期,造成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和销售收入低于预期, 体项目) 从而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178,070.07 元,其中超募资金 304,178,070.07 元,已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情况如 下: 1、投入 5,000 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2、投入 2,800 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 3、投入不超过 3,000 万元实施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4、投资 4,290 万元实施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 使用进展情况 5、投资 1,510 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 6、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000 万元。 上述项目均完成了预定的建设任务,节余部分募集资金和利息。 经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 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 5,000 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 1,510 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2015 年 12 月 7 日,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7 决议通过,使用 9,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200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投入及置换情况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9.6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 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节余资金和利息共计 9,266 万元(承诺投资项目结余资金 7,697.39 万元,超募资金项目结余资金 693.18 万元,利息 875.43 万元)(详见公司 2012-036 号公告),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通过内部挖潜,努力降低成本,包括重视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的优化,加强对采购计划、生产计划和供应商交货期的管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理,降低制造成本和材料成本;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技术进步大大降低了有关系统采购成本。同时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组织结构,提高了研发效率,并加强与相关检测、实验等 业务单位的合作,保证各项实验工作正常进行; 3、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的投资计划安排了铺底流动资金 2,0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该部分资金尚未实际划拨; 4、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 439.66 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募投项目建设成 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8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含承诺投资项目结余资金 7,697.39 万元, 利息 875.42 万元。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