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2020-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中元股份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 号”文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5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32.18 元,募集资金
总额 52,614.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17.81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09]
第 208 号”《验资报告》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 2504 号”《审核报告》验
证确认。
根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计划投资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
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项目、企业技术中心等三个项目合计需要资
金 18,500.00 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 30,417.81 万元。目前,该三个项目已
经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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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决定将
超募资金 2,800 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
装置项目。
2、2010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公司决定
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实施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3、2011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公司决定
使用超募资金 4,290 万元实施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
4、2013 年 1 月 16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智
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
测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
能电网产业园项目、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节余资金 8,390.58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 875.42 万元合计 9,26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新型
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 89.6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武
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5、2013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
公司决定使用 5,000 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6、2015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公
司决定使用 1,510 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
7、2015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决定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85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银行结
构性存款,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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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15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银行结
构性存款,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0、截至本意见出具日,超募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
超募资金投向 实施进度
总额 额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2,800.00 2,733.72 已实施完毕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3,000.00 2,373.10 已实施完毕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5,000.00 3,886.48 已实施完毕
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 4,290.00 4,290.00 已实施完毕
收购广州至德 51%股权并增资项目 1,510.00 1,510.00 已实施完毕
超募资金投向合计 16,600.00 14,793.30
11、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11,165.83 万元(含利息)。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过详细的讨论并进行了必要的可
行性研究,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决定,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投资《基于
电力物联网的输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项目。
公司先以自筹资金投资《基于电力物联网的输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项
目,待公司超募资金所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使用超
募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该结构性存款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公司以
剩余超募资金(包括利息)置换自筹资金。
四、本次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输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基于电力物联网,以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信息采集
终端为基础,将传统电力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与 5G 通讯、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相
结合,构建以多数据源融合为核心的电力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该系统通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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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数据传输存储与分析、决策指挥的三层架构,可有效实现电力设备故障预
警及故障处理,提升应急响应速度,提高输变电运维质量和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代替或辅助运维人员开展日常巡视工作和维护工作,降低人工劳动强度和作业风
险。
输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包括特高压、超高压在内的各个等
级的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对提高电力系统的数字化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高
效、智能运行有着重要意义,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可行性分析
1、电力物联网的建设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
2016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推进
“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智能
化为基础,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于 2016 年分别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电力发展“十
三五”规划》,提出积极推动“互联网+”智能电网的发展,加快智能变电站及智
能调度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在线监测、状态诊断、智能巡检系统,构建能源互
联网。
国家电网将建设能源互联网作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国家电网于 2019 年进一
步明确了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内容,指出“坚强智能电网”和“电力物联网”是实
现电力行业从传统电网升级到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承载电力流的坚强智能电
网与承载数据流的电力物联网,相辅相成、融合发展,共同构成能源流、业务流、
数据流合一的能源互联网。国家电网在《2020 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了“全
力推进电力物联网高质量发展”为当年重点工作之一。
2020 年 3 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要加快包括“工业互联网、
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在内的七大领域“新基建”的建设进度。电力物联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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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信息和智能技术,属于
工业互联网的范畴。
综上所述,电力物联网作为推动传统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的必要方式,是
实现电网安全、高效、数字化、智能化的运行有效保障,是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
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电网系统的发展为智能监测和运维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我国已建成庞大的电网体系,电网规模总体呈稳步增长的趋势。截至 2018
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输电线路总长度达 126 万千米,五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
为 5.0%;国家电网 110kV 以上变压站数量达 23,000 座,五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
为 4.2%。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近年来将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作为重点工作。国家电网
在 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出:试点建成电网运检智能分析管控系统,实
现变压器状态智能化评价;输电设备 10 类缺陷智能识别技术成果试点应用,提
升设备状态感知和主动预警能力;开展具有一键顺控、自动巡检、主动预警、智
能决策等功能的智能变电站的研究。南方电网在 2018 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中提出:积极探索智能技术在设备运维中的应用,做好输变电设备精益化、差异
化运维和规范化检修,持续提升设备健康运行水平。在智能装备、智能作业、状
态监测、态势感知及智慧运行五大领域,积极推进智能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全网
应用机器人巡检变电站达 145 座。
综上所述,电网智能化监测及运维水平的提升,对于提升电网运维质量及效
率、保障电网的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近年来重点
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具备行业、技术和客户等方面的资源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公司自 2001 年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力系统智能化业务,先后开发储备了一
批面向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相关重点投资方向的产品和技术,如电力故障录波产品、
各类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和电力仪器仪表相关产品等,在业内形成了较高的品牌
知名度。电力故障录波装置作为公司主打产品,技术和市场占有率一直稳居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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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前列,并在特高压工程、大型水电站和核电工程等重大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
目前我国 24 条特高压线路中有 17 条采用了公司产品,包括三峡工程在内的前
10 大水电站中有 9 个采用了公司产品,在运行的 16 座核电站中 13 个采用了公
司产品,公司产品技术、质量和服务得到用户的高度认可。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拥有以院士领衔、博士为核心的研发队
伍,同时配备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具有电力行业相关的 40 多项
发明专利、120 余项软件著作权,参与起草并发布的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 20
余项。
公司通过现有业务已与本项目的目标客户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由于电力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上述公司在采购新型设备时,供
应商在电力行业的历史运行业绩是重要参考指标。因此,基于多年来通过产品技
术、质量和服务而建立起来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在本项目的客户认可和市场资
源上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公司在电力智能化领域具有近 20 年的经验,具备较强的产品研
发能力和客户合作基础,本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已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部分下属
公司签订了意向性合作协议,可以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四)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17.90%(税后),投资回收期 6.5 年(税后)。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所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
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我国产业政
策导向,有利于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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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效益最大化,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
要作出的计划,符合电力物联网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
拓展,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的实施计划所作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从长远规划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有效地配置资
源,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元股份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中元股
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海通证券对中元股份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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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晓雷 孔令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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