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的承诺函 本人被提名为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 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 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签署):龚庆武 2020 年 11 月 23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