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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元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1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
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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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
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
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
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
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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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
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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