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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07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履历等资料,并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
的资格条件、业务专长等情况,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
履行职责所具备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   王伟   为总经理,聘任   刘悦   为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聘任 蔡艳伶     为财务总监,聘任   杨薇   为证券事务代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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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君                    房 坤                     段东辉




                                                              2020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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