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德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12-02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德股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名品世家酒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格式准则 26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
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了查询。
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未就本次交易安排股票停牌,宝德股份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首次披露《西安宝
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 号)。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26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
相关问题与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本次自查期间为上述首次
披露重组事项前六个月(2020 年 1 月 16 日)至本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止(以下简称“本次自
查期间”)。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宝德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交易的自然人交易对
方、机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名品世家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前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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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各方提交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前述主体
在自查期间的《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查询期间内,各查询主体通过二级市场买卖
宝德股份股票的情形如下:
序 职务/ 交易记录
名称
号 身份 日期 交易方向 数量(股) 结余股数(股)
宝德股份董事喻继
1 蒙海荣 2020 年 3 月 27 日 卖出 3,000 0
江配偶
2020 年 3 月 13 日 买入 3,200 3,200
2 水向东 本次交易对手方 2020 年 3 月 16 日 买入 600 3,800
2020 年 3 月 17 日 卖出 3,800 0
中信证
累计买入 349,880
券股份 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3 本次交易对手方 7,821
有限公 2020 年 12 月 1 日
累计卖出 342,150
司
四、有买卖行为主体出具的说明
1、蒙海荣买卖情况说明
蒙海荣出具声明:“(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宝德股份股票时未获知关于宝德股份本
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
息进行宝德股份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从未从喻继江处获知任何关于宝德股份本次
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宝德股份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
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
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
为。”
蒙海荣最后一次买卖公司股票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此时,本公司尚未开展本次重
组相关事宜,蒙海荣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晓本次重组相关事宜。
2、水向东买卖情况说明
水向东出具声明:“(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宝德股份股票时未获知关于宝德股份本
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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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进行宝德股份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宝德股份本次购买资产的任
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宝德股份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
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水向东最后一次买卖公司股票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此时,本公司尚未开展本次重
组相关事宜,水向东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晓本次重组相关事宜。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情况说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宝德股份股票的具体情形如下:
项目 期间累计买入(股) 期间累计卖出(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349,880 342,150 7,821
中信证券出具了《关于买卖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
内容如下:“公司在上述期间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
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
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
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因此,中信证券在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宝德股份股票的行为未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
不构成内幕交易。
综上,在自查期间,除本自查报告“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所列情形
外,核查范围内其他人员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
对公开市场信息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
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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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签章页)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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