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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宝德: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聘任新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01-07  

                        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ST宝德              公告编号:2022-002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聘任新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君先
生、段东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
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段东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张君先生、段东辉女士未持有公司
股份,辞职后,张君先生、段东辉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张君先生、段东辉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君先生、
段东辉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君先生、段
东辉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张君先生、段东辉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职,为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君先生、段东辉女士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分别聘任温小杰先生、张志军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温小杰先生、张志军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由温小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及提名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张志军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
务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温小杰先生、张志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的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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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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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小杰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
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后;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经济学博士;天津大学材料物理专业工学硕
士、无机非金属专业工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
价师。
      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亨通光电(600487)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华夏芯(北京)通用处理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05 月至今,任能科股份(603859)独立董事;
      2020 年 9 月至今,任中山朗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温小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其他持股
超过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温小杰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
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志军先生: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日内瓦大学应用金融学博士。
      2017年2月—至今任北京益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年8月—至今任中投长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2018年8月—至今任北京鼎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2017年10月—至今任安信太荣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
理;
      2018年3月—至今任武汉迈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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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其他持股
超过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志军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
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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