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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星创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2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星创业
 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宇敏                  联系电话:13521358371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楠                    联系电话:1511795383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保荐机构于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022 年 7 月 14 日才与公司、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0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会后事
                                          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报送日期分
                                          别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2022 年 4 月 29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日、2022 年 5 月 18 日)、《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华星创业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
                                          明》(2022 年 1 月 14 日)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一)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控股股东杭州兆享及实际控制人朱东成关
                                                     是              不适用
 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2、控股股东杭州兆享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二)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1、控股股东杭州兆享、实际控制人朱东成及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力、朱东芝、王志
                                                     是              不适用
 刚、宋广华、步丹璐、潘嫦、张艳、李振国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2、控股股东杭州兆享及实际控制人朱东成关
                                                     是              不适用
 于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3、控股股东杭州兆享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杭州兆享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无,不适用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宇敏                周   楠




                    保荐机构(盖章):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