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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亚科技: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维礼)2012-04-11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 201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1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

 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2011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全部会议,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2011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                                     13次

雷维礼           独立董事           13                 0               0                 否

         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次

雷维礼           独立董事           3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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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

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进行了事前

认可及发表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1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2011年度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募集资金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二)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

    (三)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

2011年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

告、人事任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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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五、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和

提名委员会委员,多次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1

年度经营活动等的汇报;对公司2011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

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方案,相应的报酬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对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撤销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充分的认证和审议,不损害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从财务方面关注投资事

项的盈利能力、财务风险控制,关注公司的投资发展方向。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

相关文件,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 其他工作
    1、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 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1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

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雷维礼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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