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2-06-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成都金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2009年9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金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40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7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9年10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上市时股本总额为14,700万股。2010年5
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7,640万股。2011年6月3日,公
司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6,46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公司股东谢福文、长沙鑫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百禾通顺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承诺: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对于其
于 2009 年 6 月新增认购的公司股份,其承诺,自金亚科技增资完成日(即办理
完毕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 年 6 月 29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管理上述新增股份,也不由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上述新增股份。
公司股东郭若愚、杭州嘉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自金亚科技增资完成日(即
办理完毕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 年 6 月 29 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6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2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12%;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4,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6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占公司 本次实际可
所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
序号 股东名称 总股本 上市流通数 备注
股份总数 限售股数
比例 量
该股东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将其
持有的 1,260,000
股股票办理质押
1 郭若愚 1,260,000 1,260,000 0.48% 0
登记,截止本公
告日该质押股份
未办理解除质
押。
2 谢福文 5,400,000 5,400,000 2.04% 5,400,000
长沙鑫奥创业投资有限
3 3,600,000 3,600,000 1.36% 3,600,000
公司
深圳市百禾通顺创业投
4 2,340,000 2,340,000 0.88% 2,340,000
资有限公司
5 杭州嘉泽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 3,600,000 1.36% 3,600,000
合 计 16,200,000 16,200,000 6.12% 14,940,000
四、对有关证明文件的核查情况
为了核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情况,
保荐人重点核查了以下相关文件:
1、金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金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3、金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4、金亚科技出具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股份质押冻结数据表》、
《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有金亚科技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郭若愚、谢福
文、长沙鑫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百禾通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嘉泽
投资有限公司已严格履行新股发行时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有关创业板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等的规定;金
亚科技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金亚科技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保荐代表人:潘银 白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