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2012-07-20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0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金亚智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
荐机构”)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于2012年2月
20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金亚智能将部分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金亚智能、华泰联合、专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达成的协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 金亚智能将在专户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5,900 万元募集
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存入方式 账号 存入日期 金额(万元)
七天通知存款 12890531948000018 2012年6月13日 5,500
一天通知存款 12890531948000021 2012年6月13日 400
二、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三方同意:金亚智能以
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金亚智能上述通知
存款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取现、对外付款。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使用通知存款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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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资金时,仅可在通知存款账户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专
户后,通过该专户进行管理、使用,通知存款账户资金转入专户时应及时通知华
泰联合或其保荐代表人。本补充协议中前述通知存款账户资金不得质押。
三、 补充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
日起生效,至上述通知存款账户资金全部转出或通知存款账户注销之日起失效。
四、 补充协议生效后,构成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 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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