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3-09-26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7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亚科技”)董事
会于2013年09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成都金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3-042)。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09月26日上午10:00—12:00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蜀西路50号)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旭辉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代理)股份95,917,27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6.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天银律师人员
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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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提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何晓东先生、李
代伟先生,独立董事蔡春先生、雷维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务及公
司其他职务。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旭辉、何苗、王海龙、罗进、陈维亮、陈宏、
周良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排名不分先后),其中陈维亮、陈宏、周良超
为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a) 选举周旭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957,273股。
b) 选举何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917,273股。
c) 选举王海龙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917,273股。
d) 选举罗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907,273股。
e) 选举陈维亮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907,273股。
f) 选举陈宏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907,273股。
g) 选举周良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907,27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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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大华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务及公司其他职务。
本议案选举刘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
事曾兴勇先生、张世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5,917,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设立企
业集团》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设立企业集
团,企业集团名称暂定为“金亚科技集团”、简称暂定为“金亚集团”,母公司原
有名称“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变,企业集团成员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企业集团名称及成员单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同时,
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该集团公司具体运作及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相关要求进行集
团设立登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5,917,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吴团结、李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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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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