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10-25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2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
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
月20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旭辉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
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金亚科技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3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刊登于 2013 年 10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表决 7 票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实现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
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4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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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6460 万股的
1.512%。
公司将以本次制订的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此项激励
计划备案材料审核无异议函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另行通知。公司独立董事陈宏、陈维亮、周良超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
见。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成都金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董事何苗、罗进、王海龙因属于《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
与了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 4 票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须在《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成都金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何苗、罗进、王海龙因属于《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4 名董
事参与了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 4 票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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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议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锁资格、行权或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锁;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
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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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何苗、罗进、王海龙因属于《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4 名董
事参与了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 4 票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三、四尚待《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
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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