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4-27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因公司 2014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同意回购并注销 7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解锁
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共计 49.2 万份股票期权及 51.3 万股
限制性股票。因伍林、周鑫共计 9 名激励对象已于 2015 年 04 月 24 日前辞职,
注销该 9 名激励对象剩余 70%股票期权 16.8 万份,回购注销剩余 70%限制性股
票 15.4 万股(本次合计注销该 9 名人员持有的全部 24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22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
法规要求执行。
独立董事同意对相关涉及的合计 66 万股股票期权及 66.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陈宏 陈维亮 周良超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1